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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南瀛養殖生產協會第漁電共生場域二期動工 兼顧生產落實環保與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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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南瀛養殖生產協會第漁電共生場域二期動工 兼顧生產落實環保與綠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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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次長黃昭欽及副市長趙卿惠、農業局副局長吳威達、學甲區長林建男及協會理事長蔡阿玉主持南市南瀛養殖生產協會第二期漁電共生場域動工。(記者李嘉祥翻攝)

臺南市南瀛養殖生產協會第一期漁電共生場域施工後,第二期漁電共生專案10日並舉行動工儀式;協會理事長蔡阿玉表示,第2期裝置容量為14 MWp,結合目前正施工的第1期,2期合計總裝置容量達26.3 MWp,預計每年可發電超過3200 萬度(32 GWh)綠電。

農業部次長黃昭欽、漁業署長王茂城、經濟部能源署長吳志偉及南市副市長趙卿惠、民政局長李芳林、農業局副局長吳威達、學甲區長林建男及協會理事長蔡阿玉、在地養殖漁民社區均出席動土典禮。

根據漁業署統計,目前全國漁電共生場域取得農業容許使用已有2.7GW(百萬瓩),其中已併聯發電的有1GW。黃昭欽表示,此案係為漁民主動找光電業者洽談,根據養殖業實際需求設計規劃,為全國第一案由下而上的漁電共生場域,希望未來可以推廣到全台。

南瀛養殖協會理事長蔡阿玉指出,曾擔心漁電共生會影響養殖、生態和收入,經深入了解政策、與專家學者及政府持續溝通並投入規劃設計與實踐後發現,只要堅持養殖優先,做好設計、施工及後續管理,漁電共生是可以兼顧養殖生產、環境保護與綠能發展。

蔡阿玉理事長進一步說明,為提供漁電共生案場所需的養殖事實,建立平台管理機制,由光電廠商提供人事費用,協助個別養殖業者落實產銷履歷的生產紀錄,平時就做好養殖行為的自主管理;為兼顧養殖需要,要求滴水線需離岸3米以上,基樁間距6米以上,落柱的養殖池留設捕撈區等工程規範,創建的模式及標準,被農業部納入「漁電共生專業分工」政策參考。

蔡阿玉理事長強調,未來將全面性導入智慧化管理,並持續推動生態養殖、國際ASC責任養殖驗證、食魚教育及永續漁業,希望讓大家看見臺灣養殖漁業也能與國際永續趨勢接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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