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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買預售屋放姊姊名下、她卻臨陣擺爛不願貸款!小夫妻50萬頭款恐打水漂…網酸房價如果漲「搶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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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買預售屋放姊姊名下、她卻臨陣擺爛不願貸款!小夫妻50萬頭款恐打水漂…網酸房價如果漲「搶著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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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買房最怕遇到自己人「臨陣反悔」。 家住台北的網友在PTT 發文求助,透露妻子和住在雲林的姊姊看中雲林某預售屋,雙方約定「共同投資」,並將房子登記在大姨子名下,原協議由台北夫妻負責支付頭期款,待交屋後再由大姨子向銀行辦理房屋貸款。

「預售屋掛大姨子名下已代繳50萬,但是對方現在不願貸款了,當初我老婆和她姐姐看中預售屋,當初就是想投資而已,原本說好由我們付頭期款,交屋後再由姐姐向銀行貸款,目前已繳60萬頭期,我們已付50萬、她姐10萬,好像還有30萬要繳。」

原PO說,但是老婆姐姐現在卻說,自己薪水不高、不想貸款了,要嘛就我們把房子接走,不然錢就打水漂,反正她只有付款10萬捐失比較小。「但重點我們根本不想接這房子,因為接了反而我們要去貸款壓力太大了,我們已有兩個小孩要養,要在去付房貸壓力太大了。」

「但又很不甘心我們的50萬就這樣打水漂了,有什麼更好的方法嗎? 這50萬都可以帶小孩出國玩和繳學費了。」

多數網友聽到原PO慘望,多數都認為這是一起典型的「投資客炒房翻車」案例:「因為房價沒有漲,要是漲了,她一定會說房子是她的」、「現在沒漲全想逃?如果漲了會沒人想接嗎?」、「投資有賺有賠,買在高點或吃不下就只能認賠」。

此外,原PO選擇的投資地點也遭到強烈質疑。許多網友直言:「投資選雲林,光這個就要噓了」、「雲林老實說蠻沒救的,大概要認賠」、「除了自住,雲林投資本來就有問題,市場一反轉沒有投資客敢接」。

更有人直指大姨子其實只是被當成貸款的人頭,「看起來你想用她人頭吃新青安,結果市況不好,姐姐不想陪你玩,才有這齣戲」。

而這起糾紛再次印證「別跟親戚合夥買房」的至理名言,許多網友感嘆,最容易在關鍵時刻擺爛的,往往就是自己人,「50萬看清這個親戚,代價已經很低了」、「兄弟姊妹也不能信,學到教訓了吧」、「兄弟姊妹有各自家庭之後,哈哈」、「不動產絕對不要共有,切記」。

甚至有網友幽默安慰原PO,花50萬元從此斷絕雷包親戚的往來,往後還能獲得「合法不用回娘家」的無價好處。

面對大姨子「擺爛」不願貸款、台北夫妻又無力承接的困境,還是有熱心網友提供實質建議。

1、直接找建商談解約網友建議應主動向建商說明目前遇到的資金或合夥困難,尋求減少違約金解約的可能性,有過來人分享,「找建商,誠實以告遇到困難,談解約金,身邊的例子是大約10~20萬,當然也有很硬的建商,那就是直接賠已付款額」。若依常規合約預售屋毀約賠 15% 來看,已繳的 60 萬恐怕會直接被建商沒收。

2、合約轉約或改名由於預售屋法令規定可轉讓給親兄弟姊妹,原PO其實可以考慮「將合約轉移給老婆,由老婆出來辦貸款,之後再採取快速出租、邊租邊賣的策略」。

3、尋求法律途徑解決有網友認為,既然當初有合資協議,就不該平白吃虧,建議原PO「花錢找律師諮詢,然後準備上法院提告」,以法律手段向大姨子索回已代繳的50萬元。

由於買房合資動輒牽涉百萬、千萬資金,若無公證或白紙黑字寫明權利義務,一旦市場反轉或人心生變,往往落得親情撕裂、財產泡湯的雙輸局面。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在兄弟姊妹決定一起買房前,需先注意的關鍵點,首先是未來任何一方有結婚打算?第二則是雙方工作是否穩定,日後會不會因繳不起房貸而有被法拍風險。

若是未來雙方各自成立家庭,共同購買的房屋所出的資金要怎麼均分?曾敬德也建議可採共同登記保障彼此權利,但要評估房貸條件較差等缺點部分。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執行總監徐佳馨則是指出,若是要跟手足一起買房,首先需要了解對方收入,也需要評估任何一方是否有繳不出房貸的風險,日後是否會影響自身權益。

徐佳馨建議,理想狀況是雙方共同登記,所有出資者皆登記為所有權人,保障彼此權利,但也會面對房貸條件較差、且採用共同登記,申報土地增值稅時就會同時用掉所有登記人「一生一次」資格,稅率沒有優惠。

若是其中一方信用條件較好可以取得比較好的房貸條件,也可以登記其中一方,但徐佳馨說,必須立契約記載包括雙方出資比率、如何負擔房價,若是有一方想出售房屋該如何處理,可以設立出脫等條件,最重要是務必留下所有相關金流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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