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
教育部預告修正專輔人員設置辦法 營造友善學生輔導服務環境
加入為 Google 偏好來源
將 Yahoo 設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教育部今天(11日)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草案,具體回應社會各界對於營造更為友善學生輔導服務環境的期待。為了建構區域性專業支援網絡,這次優化專輔人員敘薪機制,提高專輔人員敘薪上限,並增設資深優良專輔人員,強化人力進用及專業久任;此外,修正條文明確規範專輔人員消極資格,同時也強化疑似不適任人員的調查與認定機制。
教育部表示,為利各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運作,提升專輔人員任職意願,同時提供學生完備的輔導諮商管道,教育部重新檢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邀集各部會與地方主管機關共同研商,召開多次會議,蒐集各界意見。
這次修正草案將法規名稱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配合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的修正,調整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置專業輔導人員辦法」,並擬訂架構共6章、36條,修正草案有四大重點。
第一項重點為「優化專輔人員敘薪機制,提高專輔人員敘薪上限」,依據立法院113年11月29日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附帶決議,教育部優化專輔人員敘薪機制,專輔人員的敘薪上限,由七等七階,約月薪6萬1,225元,調升為八等六階、約月薪6萬5,846元。督導人員的敘薪上限,由八等七階、約月薪6萬8,156元,調升為九等六階、約月薪7萬2,777元。另增訂資深優良專輔人員的薪資為七等四階、約月薪5萬4,294元至九等四階、約月薪6萬8,156元,在其擔任專輔人員或資深優良專輔人員期間,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而獲得教育部全國資深優良專輔人員表揚、衛生福利部紫絲帶獎、衛生福利部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之資深敬業獎之一的表揚者,得晉薪一階至九等五階、約月薪7萬元。
第二項重點為「增設資深優良專輔人員,強化人力進用及專業久任」。為了強化人力進用及專業久任,專輔人員如擔任4年以上、近3年連續2年考核甲等且工作表現優良,得任「資深優良專輔人員」,其員額占專輔人員總員額20%,主責於處理校園危機事件的系統連結與輔導處遇計畫,包含提供嚴重自殺自傷、嚴重偏差行為或嚴重創傷反應的兒少相關處遇措施,衡平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人力與專輔人員的取才條件。
第三項重點為「健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相關人員消極資格規範」。為了使現行專輔人員的消極資格更臻明確,將兼任專輔人員納入管理範疇,修正相關人員不得於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擔任輔導相關人員的規定,包括視情節輕重分別明定終身、1年至4年不得聘用的規範,以及不適任人員資訊蒐集、查詢、停職等相關規定。
第四項重點則為「建立專輔人員疑似不當對待學生案件的處理機制」。本次修法後,專輔人員若發生疑似不當對待服務對象(包含學生及幼兒)案件,將由學校主管機關依法查處。為建立此類案件的處理機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檢舉或知悉專輔人員疑似有不當對待服務對象案件,應於2個工作日內交由審查小組審查是否受理,並交由所設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後,由審議會認定管制期限。
教育部表示,專輔人員是輔導工作現場的支柱之一,未來將滾動檢討相關制度,打造更友善且永續的教育工作環境,創造有利兒少安全成長與身心發展的環境;草案將預告30日,持續蒐集外界意見與說明溝通,傾聽第一線教育現場聲音。
將 Yahoo 設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教育部今天(11日)預告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草案,具體回應社會各界對於營造更為友善學生輔導服務環境的期待。為了建構區域性專業支援網絡,這次優化專輔人員敘薪機制,提高專輔人員敘薪上限,並增設資深優良專輔人員,強化人力進用及專業久任;此外,修正條文明確規範專輔人員消極資格,同時也強化疑似不適任人員的調查與認定機制。
教育部表示,為利各縣市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運作,提升專輔人員任職意願,同時提供學生完備的輔導諮商管道,教育部重新檢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邀集各部會與地方主管機關共同研商,召開多次會議,蒐集各界意見。
這次修正草案將法規名稱由「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各該主管機關專業輔導人員設置辦法」,配合學生輔導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項的修正,調整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置專業輔導人員辦法」,並擬訂架構共6章、36條,修正草案有四大重點。
第一項重點為「優化專輔人員敘薪機制,提高專輔人員敘薪上限」,依據立法院113年11月29日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案的附帶決議,教育部優化專輔人員敘薪機制,專輔人員的敘薪上限,由七等七階,約月薪6萬1,225元,調升為八等六階、約月薪6萬5,846元。督導人員的敘薪上限,由八等七階、約月薪6萬8,156元,調升為九等六階、約月薪7萬2,777元。另增訂資深優良專輔人員的薪資為七等四階、約月薪5萬4,294元至九等四階、約月薪6萬8,156元,在其擔任專輔人員或資深優良專輔人員期間,有重要貢獻或傑出成就,而獲得教育部全國資深優良專輔人員表揚、衛生福利部紫絲帶獎、衛生福利部全國社會工作專業人員選拔之資深敬業獎之一的表揚者,得晉薪一階至九等五階、約月薪7萬元。
第二項重點為「增設資深優良專輔人員,強化人力進用及專業久任」。為了強化人力進用及專業久任,專輔人員如擔任4年以上、近3年連續2年考核甲等且工作表現優良,得任「資深優良專輔人員」,其員額占專輔人員總員額20%,主責於處理校園危機事件的系統連結與輔導處遇計畫,包含提供嚴重自殺自傷、嚴重偏差行為或嚴重創傷反應的兒少相關處遇措施,衡平學生輔導諮商中心專業人力與專輔人員的取才條件。
第三項重點為「健全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相關人員消極資格規範」。為了使現行專輔人員的消極資格更臻明確,將兼任專輔人員納入管理範疇,修正相關人員不得於學生輔導諮商中心擔任輔導相關人員的規定,包括視情節輕重分別明定終身、1年至4年不得聘用的規範,以及不適任人員資訊蒐集、查詢、停職等相關規定。
第四項重點則為「建立專輔人員疑似不當對待學生案件的處理機制」。本次修法後,專輔人員若發生疑似不當對待服務對象(包含學生及幼兒)案件,將由學校主管機關依法查處。為建立此類案件的處理機制,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接獲檢舉或知悉專輔人員疑似有不當對待服務對象案件,應於2個工作日內交由審查小組審查是否受理,並交由所設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後,由審議會認定管制期限。
教育部表示,專輔人員是輔導工作現場的支柱之一,未來將滾動檢討相關制度,打造更友善且永續的教育工作環境,創造有利兒少安全成長與身心發展的環境;草案將預告30日,持續蒐集外界意見與說明溝通,傾聽第一線教育現場聲音。
新聞來源: 原始來源
尚無評論,成為第一個發言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