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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贈與趙建銘6千萬診所貸款自己背 律師:要先留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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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幸妤贈與趙建銘6千萬診所貸款自己背 律師:要先留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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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女兒陳幸妤12日在趙建銘骨科診所留下一星Google評論,揭露自己已與趙建銘離婚,控訴前夫趙建銘與護理師外遇,引爆網路輿論。更感嘆贈與診所給趙建銘,貸款卻是自己背,「錯到想殺死自己」。對此,有網友疑惑是否能不繳貸款,律師蘇家宏直言:「夫妻贈與前,請先替自己留下退路」。

律師蘇家宏在臉書發文指出,房子贈與配偶、不動產完成移轉登記後,房屋所有權就已經屬於受贈方,除非契約另有約定或符合法律規定得撤銷贈與、解除契約的特殊情形。此外民法雖然規定夫妻離婚時原則上可以就雙方婚後財產的差額請求平均分配,但不包括無償取得的財產,因此不會被列入計算。

蘇家宏解釋,房屋所有權與銀行貸款,是兩件不同的法律關係。房子可以透過移轉登記變成配偶所有,但是銀行當初願意借錢,是依照原本貸款人的收入和還款能力所作的評估。沒有取得銀行同意,房屋就算已經過戶,原來借款的人仍然會是貸款契約上的債務人。這代表著受贈人如果在取得房屋後不繳房貸,銀行仍可以向原貸款人追討房貸。因此,贈與房屋同時,最好也確認後續房貸由何人繳納。「如果希望受贈人後續自行繳納,可以事先跟銀行確認:原本的貸款人能否正式退出貸款契約?對方能不能承擔或重新申辦貸款?銀行是否同意更換債務人?確認完,同時間也辦理房屋貸款債務人的轉換」, 他呼籲,千萬不要重演陳幸妤「房子給了別人,債務卻留給自己」的悲劇。

蘇家宏補充,陳幸妤在還沒離婚前贈與趙建銘6000萬元房產,因為他們是夫妻,所以這間房產的贈與免課贈與稅。但若夫妻離婚後,不是因為離婚協議書內容的給付,或是夫妻財產的分配等等,國稅局會認定前夫、前妻之間無償財產的移轉,屬於一般贈與要課贈與稅。

有網友疑惑表示,「若陳幸妤選擇不繳貸款,讓趙建銘診所被法拍難道不行嗎?」對此,內行人表示,雖然這個方法固然會讓趙建銘的骨科診所被法拍,保不住資產。但由於債務人是陳幸妤,因此銀行仍會向陳幸妤追討欠款,屆時陳幸妤就會像律師說的,將面臨信用破產與名下其他資產遭銀行強制執行扣押的風險,是個雙輸局面,反而更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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