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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保管專戶尚有7億土徵補償費未領取 徵收保管款系統快速查詢便捷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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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保管專戶尚有7億土徵補償費未領取,地政局提供徵收保管款系統,便利民眾快速查詢及申領。(地政局提供、記者李嘉祥翻攝)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配合市府施政計畫協助各需地機關完成徵收計畫書報內政部審議及進行公告發價作業,8年來累計辦理134件徵收案件,取得1298筆工程用地,自101年至115年存入保管專戶內尚未領取的土地徵收補償費總金額逾7億2千餘萬元,其中有單筆保管金額達3千餘萬者;為確保權利人權益,地政局針對以前年度保管通知資料未明確案件重新查明最新地址或繼承人資料再次寄發通知,呼籲民眾如接獲公文,務必把握時間儘速辦理,若於「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查無資料,可電洽地用科由專人服務確認,以免權益受損。
市長黃偉哲表示,上任後積極推進基礎建設,8年來辦理道路新建拓寬工程47案,橋梁改建工程13案,排水護岸治理工程13案;政府為興辦公共建設所需,未能以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的私人土地,依法辦理徵收並給予合理補償,若經通知後所有權人未能如期領取補償費,將依法存入專戶保管;民眾延遲領取補償費,大多因土地上有抵押權或限制登記,所有權人旅居國外不易取得證明文件,或被徵收土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間需花費時間協商及整備資料等等原因,隨著時間一久,便逐漸遺忘存入專戶之徵收補償費。
地政局局長陳淑美指出,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未領取的補償費應於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3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若保管通知送達逾15年仍無人領取,將依法歸屬國庫;呼籲民眾可多利用地政局建置的「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https://land-compensation.tainan.gov.tw/)查詢存入保管專戶未逾15年之徵收補償款,儘速提出申辦。
陳淑美局長進一步說明,為提供便捷即時服務,民眾於「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輸入應受補償人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即可快速查詢。如受補償人「本人」經查詢確實有尚未領取的保管款,可直接連結臺南市政府一站式整合服務提務-土地徵收補償費申請線上申請;若受補償人已死亡,其徵收補償費得由全體繼承人協議領取,或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申領,申辦繼承應檢附文件及表格範例可至地政局網站查詢,如有委託他人領取,應一併檢附委託書,申請領取補償費可以臨櫃或通信方式申請,呼籲民眾多加利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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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保管專戶尚有7億土徵補償費未領取,地政局提供徵收保管款系統,便利民眾快速查詢及申領。(地政局提供、記者李嘉祥翻攝)
臺南市政府地政局配合市府施政計畫協助各需地機關完成徵收計畫書報內政部審議及進行公告發價作業,8年來累計辦理134件徵收案件,取得1298筆工程用地,自101年至115年存入保管專戶內尚未領取的土地徵收補償費總金額逾7億2千餘萬元,其中有單筆保管金額達3千餘萬者;為確保權利人權益,地政局針對以前年度保管通知資料未明確案件重新查明最新地址或繼承人資料再次寄發通知,呼籲民眾如接獲公文,務必把握時間儘速辦理,若於「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查無資料,可電洽地用科由專人服務確認,以免權益受損。
市長黃偉哲表示,上任後積極推進基礎建設,8年來辦理道路新建拓寬工程47案,橋梁改建工程13案,排水護岸治理工程13案;政府為興辦公共建設所需,未能以協議價購或其他方式取得的私人土地,依法辦理徵收並給予合理補償,若經通知後所有權人未能如期領取補償費,將依法存入專戶保管;民眾延遲領取補償費,大多因土地上有抵押權或限制登記,所有權人旅居國外不易取得證明文件,或被徵收土地尚未辦理繼承登記,繼承人間需花費時間協商及整備資料等等原因,隨著時間一久,便逐漸遺忘存入專戶之徵收補償費。
地政局局長陳淑美指出,依「土地徵收條例」相關規定,未領取的補償費應於發給期限屆滿次日起3個月內存入專戶保管,若保管通知送達逾15年仍無人領取,將依法歸屬國庫;呼籲民眾可多利用地政局建置的「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https://land-compensation.tainan.gov.tw/)查詢存入保管專戶未逾15年之徵收補償款,儘速提出申辦。
陳淑美局長進一步說明,為提供便捷即時服務,民眾於「徵收補償費保管款查詢系統」輸入應受補償人姓名或身分證字號即可快速查詢。如受補償人「本人」經查詢確實有尚未領取的保管款,可直接連結臺南市政府一站式整合服務提務-土地徵收補償費申請線上申請;若受補償人已死亡,其徵收補償費得由全體繼承人協議領取,或由部分繼承人按其應繼分申領,申辦繼承應檢附文件及表格範例可至地政局網站查詢,如有委託他人領取,應一併檢附委託書,申請領取補償費可以臨櫃或通信方式申請,呼籲民眾多加利用以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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