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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運動法 國小體育班不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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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運動法 國小體育班不增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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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通過修正草案 建構查詢系統 阻絕性侵、霸凌前科者接近兒少

〔記者鍾麗華、林曉雲/台北報導〕行政院會昨通過「國民體育法」修正草案,法案名稱修正為「國民運動法」,修正草案建構不適任教練查詢系統,此外,也推動體育班轉型,不再新增設班,現有的體育班將依政策循序漸進朝「社團化與社區化」發展。

為落實全齡兒少保護與不適任人員退場,修法將建構查詢系統,將性侵害、嚴重霸凌、體罰或授意選手使用禁藥等行為列為「消極資格」,並提升至法律位階。未來透過查詢系統,學校、家長及企業均能主動上網查核,即時將不適任人員阻絕在運動場域之外。

修法也增設「適應運動」專章,未來各級政府將編列專款預算,提供無障礙運動場地、設備、輔具支持與專業人員協助。同時,也鼓勵一般運動賽事和活動增設「共融參賽組別」,以運動促進社會共融共好。

此外也將推動體育班轉型,運動部指出,為保障學童的受教權、健康與課業平衡,明定學校應建立體育班學生的正常學習督導機制,避免過度訓練與出賽。此外,國民小學體育班自行政院核定之日起將不再新增設班。

對於是否全面清查狼教練?運動部長李洋表示,會與衛福部、法務部做資料確認更新,若有突發個案的話,會立即請協會調查,進行審核,若確認違法,立即展開退場機制。

結合社區俱樂部 讓更多孩子有機會接觸運動

至於體育班部分,李洋指出,教育部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才會執行。教育部政務次長張廖萬堅強調,改革將採循序漸進方式進行,孩子不一定都要成為競技選手,更應透過學校教育養成終身運動習慣。

張廖萬堅表示,體育班業務回歸教育部後將啟動改革,最大方向就是推動國小體育班轉型,結合社區俱樂部,讓更多孩子有機會接觸運動。

張廖萬堅以世界十二強台灣隊長陳傑憲為例,認為日本運動人才培育經驗值得台灣參考,未來也將重新檢討賽事及人才培育模式。

教育部表示,國小體育班不會一夕消失,改革將循序漸進,目的也不是讓孩子失去運動訓練機會,而是增加學習、訓練及生涯發展路徑。未來具有運動興趣及專長的孩子,也可透過社團、社區等不同管道持續接受訓練,兼顧一般學習。

教育部說明,與運動部已在「國民體育法」修法過程形成共識,後續將共同完成制度及配套規劃,讓體育人才培育兼顧競技發展與教育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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