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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興疑洗產地 經部指開罰等司法確認

編輯部 13天前 4 瀏覽
欣興疑洗產地 經部指開罰等司法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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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板龍頭欣興電子疑「洗產地」遭檢調約談,踩到美國強力打擊第三地轉運避稅紅線,經濟部長龔明鑫3日回應,欣興必須自己跟檢調單位釐清,至於經濟部的判斷標準,就是產品有無「完成實質轉型」,也就是在台(自製)達到附加價值率35%。但也提醒業者,這是台灣標準,到美國仍要看當地海關認定。

經濟部次長賴建信指出,「非紅供應鏈」是目前重要趨勢,經濟部將持續要求並輔導業者落實盡職調查及產品溯源,協助廠商符合國內外相關法規,降低產地認定爭議。

依現有規範,如果貨品生產涉及多國,在台灣境內製造加工後要標示「MIT」,得具備「實質轉型」才行。根據《貿易法》規定有三個標準,一個是稅則前6碼號列相異(表示貨品已改變),二是附加價值率超過35%,三是完成重要製程。

至於欣興有沒有完成實質轉型,附加價值率35%?龔明鑫認為這要由欣興自己跟檢調單位釐清,經濟部判斷的基準就是,如果產品沒有完成實質轉型,沒有達到附加價值率標準,台灣會認定違法。如果出口到美國,就是由美國海關來認定,這個要提醒。

對於現行附加價值率35%是否完備,需要再調整?經濟部貿易署認為沒有需要修正,因為實質轉型標準是參考財政部標準,對出進口貨品的原產地認定有一致的原則。

至於《貿易法》規定,以虛偽不實方式申請產地認定就視為違規,可開罰6萬到300萬罰鍰。貿易署強調,欣興案已進入司法調查階段,要先由檢調單位調查確認該公司主張之分工加工是否符合規範,才有後續處罰問題。

龔明鑫表示,美國對高階伺服器管制不能到中國或某些國家,如透過某些國家間接轉過去,就是不行。之後我們《貿易法》要不要配合修法,還是說把這個項目加到管制範圍裡面去,可以做一些設計,可是這牽涉到跨部會,還是尊重國安單位,經濟部已經做好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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