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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涉在女大生水壺下鎮靜安眠藥 衛福部發文查核、最重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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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涉在女大生水壺下鎮靜安眠藥 衛福部發文查核、最重廢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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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羅碧/台北報導〕新北市淡水區某藥局藥師涉嫌將苯二氮平類(BZD)鎮靜安眠藥物投入女大生工讀生水壺,警方已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函送偵辦。衛福部今表示,將於7日(週一)發文新北市衛生局,要求針對該名藥師執業及藥局管理進行實地查核,若查明藥師有違法或違反藥師倫理情形,將進入懲戒程序,最重可廢止藥師證書。

這起事件發生於淡水一間藥局,在其中工作的女大生8月26日工作期間飲用私人水壺內的水後,發現味道苦澀、液體混濁;隨後出現頭暈、心跳加快及意識模糊等症狀。警方受理報案後,在留存液體中初步驗出苯二氮平類陽性反應,並調閱監視器追查,案件目前已由檢警偵辦。

衛福部醫事司副司長劉玉菁表示,此案涉及層面較為複雜,包括藥師個人行為及藥局管理兩部分。衛福部週一將正式發文新北市衛生局,針對藥師執行業務是否涉及違規進行現場查核,新北市衛生局也會以最快速度展開調查。

劉玉菁指出,藥局本身受到「藥事法」規範,藥師個人則受到「藥師法」管理。如果經認定藥師利用其專業身分取得藥物,並有違反藥師倫理等行為,可依「藥師法」相關規定進行懲戒,處分有不同程度,「最重就是廢止掉他的藥師證書」。

至於外界關切藥局是否能先暫停營業,劉玉菁表示,停業處分權責在新北市衛生局,但行政處分必須有具體證據,並明確指出違反的法令及規定,不能在事證尚未釐清前逕行處分。行政機關可比司法程序更快處理,但仍須遵守法定程序。

食藥署表示,苯二氮平類藥品在台灣多屬第3、4級管制藥品,具有抗焦慮、鎮靜安眠作用,也具有成癮及濫用風險。管制藥品僅限供醫藥及科學用途,且屬醫師處方用藥,不得私下流通、交易或贈送;若涉及非法流通或使用,可能涉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由檢警調偵辦。

針對藥局管制藥品管理,食藥署指出,依法業者及機構必須設置簿冊,詳實登載管制藥品每日收支、銷毀、減損及結存情形,並定期申報。2025年食藥署及地方衛生局共實地稽核管制藥品機構及業者12,288家次,其中查獲339家次違規,違規率2.76%。

劉玉菁強調,此案行政調查與司法偵辦將分頭進行,衛生單位也可視需要與檢警合作取得相關事證;若查核確認藥師本人或藥局涉及違規,將依查得的具體事證分別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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