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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漏防偷賣 台南衛生所採購藥物全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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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漏防偷賣 台南衛生所採購藥物全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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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新化區衛生所長兼醫師吳政達從去年7月起,以衛生所名義向藥商採購瘦瘦針780支,衛生局主動稽查發現,依法開罰15萬元,9月底將開考績會祭懲處。鑒於所長以衛生所名義購入,卻自費付款給廠商,鑽「非循公費採購藥物不需由祕書會計經手並入庫」的程序漏洞,衛生局強調,未來以衛生所名義購買藥物,一律要入庫,避免再有類似事件發生。

吳政達從民國100年擔任衛生所長迄今15年,據悉,爆出以衛生所名義購入瘦瘦針再轉售的消息後,仍正常上班。且吳政達仍認為「沒用公家的錢,就不違法」。衛生局說明,全案由政風處介入調查後,認定吳政達的行為涉及違反醫師法、藥師法及圖利自己或他人之嫌,需送司法調查,在完成行政調查程序後,全案移送廉政署南部調查組偵辦。

據了解,考績會本月底前就會召開,屆時就會對吳政達做出懲處,除非記2大過免職,否則仍可保有公務人員身分。另,衛生局也將他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被推測可能會被認定不適合擔任衛生所長。知情人士說,若吳政達被判刑6個月以上,就領不到退休金,如判6月以下則可易科罰金、繼續當公務員。

衛生局指出,吳政達共購入250支胰妥讚、530支猛健樂,稽查時庫存僅剩5支。吳政達接受調查僅稱賣給同事親友,強調以原價購入並轉售,未從中牟利。

衛生局表示,衛生所採購藥物比照醫療機構,衛生所每月須提報表,衛生局則每年查核一次,過去從未發生這種狀況。面對「假衛生所名義,行個人採購藥品行為」,衛生局強調這只是個案,會加強同仁法治觀念。

衛生局長李翠鳳說,衛生所用公費採購藥物均須入庫,但這名所長自掏腰包找廠商購買,一手交錢、一手交貨,因非用公庫購買而未入庫,未來只要用衛生所名義購買,將一律要求全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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