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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肝群聚擴大至20例》受害者如何求償?消基會:病歷、檢驗與交通費單據都要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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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肝群聚擴大至20例》受害者如何求償?消基會:病歷、檢驗與交通費單據都要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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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板橋區安泰淞鶴診所爆發C型肝炎群聚感染,截至目前累計20人確診,衛生單位持續追蹤曾接受針劑治療的民眾。(圖片來源/Google Map)

新北市板橋區安泰淞鶴診所C型肝炎群聚感染持續擴大,疾管署15日公布新增7名急性C型肝炎確診病例,累計20人確診。

衛生單位針對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8月27日期間,曾至該診所接受針劑治療的1118人進行回溯追蹤,截至9月14日仍有588人尚未完成採檢。疾管署研判,若依目前採檢結果推估,最終確診人數可能落在30至40例左右,但實際規模仍待後續調查確認。

面對這起疑似與醫療院所感染管制有關的群聚事件,除了釐清感染源及追蹤潛在感染者,受影響民眾後續的醫療權益、衍生費用及損害賠償問題,也成為外界關注焦點。

消基會名譽董事長吳榮達接受《信傳媒》訪問時表示,這起事件可從「事前預防」與「事後權益主張」兩個面向檢視。除了醫療院所應落實安全注射,主管機關的監督與查核是否確實,也有必要重新檢討。

延伸閱讀:從醫美偷拍到C肝群聚…診所接連出包》專家質疑:醫院有評鑑、診所誰來把關?

注射前應確認針具完整》吳榮達:每位患者、每次注射都應使用新針具

針對診所疑似發生感染管制缺失,吳榮達指出,醫療院所提供注射服務時,最基本的要求就是確保注射安全,避免因針具或藥劑使用不當,造成病人感染風險。

「這個事件很明確地造成了C肝群聚感染,我認為應該是注射共用的問題,也就是沒有確實做到每一位患者、每一次注射都使用新的針具,才可能造成這樣的感染。」

吳榮達表示,無論民眾到診所接受的是營養針,或是因疾病治療所需的藥物注射,都應該注意針具的使用狀況。正常情況下,每位患者、每次注射都應使用新的針具,避免交叉感染。

他建議,民眾在接受注射時,可以留意針具是否維持完整、是否在使用前才拆封,並確認注射器具是否為專人專用,避免出現重複使用的情況。

吳榮達特別提到,若針筒已經插入藥瓶,之後又拿來替其他患者抽取藥物或施打,就可能增加感染風險。因此,醫療院所必須嚴格落實安全注射原則,不能因為注射項目看似簡單,就降低感染管制標準。

不過,民眾在注射現場能觀察到的範圍有限,醫療安全的落實仍有賴醫療院所建立完善的標準作業流程,並由專業人員確實執行。

營養針不是保健萬靈丹!消基會籲避免不必要的注射

這起C肝群聚事件中,不少受影響民眾曾至診所接受營養針注射,也讓「營養針是否有必要施打」成為值得討論的問題。

吳榮達認為,社會有必要針對營養針及一般注射治療進行更密集的衛教宣導,讓民眾了解,並非所有疲倦或身體不適,都需要透過注射來改善。

「通常應該是在醫師的診斷之下,確認有相關的醫療需求或疾病症狀,除了針對疾病進行治療、使用藥物或施打必要的針劑之外,如果確實有營養不足的情況,才會考慮補充營養。」

他表示,民眾若有營養不足等問題,應先經醫師評估,再決定是否需要相關治療,而不是將注射營養品視為日常保健方式。吳榮達也提醒,任何藥品或注射治療都可能伴隨風險,不能因為民眾認為只是施打葡萄糖等常見成分,就忽略用藥及注射安全。

他指出,無論是服用藥品、接受注射,甚至補充營養品,都應考慮對身體健康可能產生的影響。「每一種藥劑在施打時都必須非常慎重,不管是服用任何藥品,甚至是補充營養品,都應該考慮它對身體健康或生命可能造成的風險。」

不過,營養針是否適用於個別患者,仍應由醫師依照病情及醫療需求判斷,不能一概而論。

行政處分之外...若確認造成傷害,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對於這起事件的後續責任,吳榮達認為,除了行政機關對診所作出的停業、罰款等處分之外,若後續調查確認醫療院所存在違法或違反醫療安全規範的行為,且與民眾感染C肝之間具有因果關係,就應進一步檢視是否涉及刑事責任。

若醫療機構因未落實感染管制,導致患者交叉感染,除可能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32條及《醫療法》第82條,相關人員也可能負擔民、刑事責任。

他表示,若相關行為符合刑法傷害罪等犯罪構成要件,受害民眾可以考慮提出刑事告訴,讓司法機關釐清醫療行為、感染結果及責任歸屬。

不過,吳榮達也強調,相關責任仍須建立在完整的行政調查、刑事調查及具體證據之上,不能僅因發生群聚感染,就直接認定特定人員已構成犯罪。

團體訴訟是否可能啟動?消基會:視調查結果與受害者需求評估

至於民事賠償及團體訴訟的可能性,吳榮達表示,這起事件目前確診人數已達20例,若後續確實有受害民眾需要協助,消基會可以進一步評估團體訴訟的可行性。

「如果是真的有必要進行團體訴訟,我們會再進行內部討論,也會視受害民眾的需求,與相關單位研議。」

不過他認為,團體訴訟是否適合啟動,仍應等待行政調查及相關刑事調查更加完整,並釐清感染原因、受害範圍與具體損害後,再評估後續法律行動。

吳榮達指出,若相關證據尚未完整,便貿然進入訴訟程序,可能增加舉證及訴訟上的困難;待事實與證據更加明確後,再決定適當的法律救濟方式,較能具體回應受害者的需求。

疾管署針對曾至安泰淞鶴診所接受針劑治療的民眾進行回溯追蹤,截至9月14日仍有588人尚未完成採檢。(圖片來源/疾管署)

採檢、交通、請假費用誰負擔?

對於受影響民眾可能面臨的實際負擔,吳榮達認為,若民眾原本只是接受一般注射治療,事前並不知道可能存在感染風險,卻因這起事件必須接受抽血檢驗、後續追蹤,甚至接受治療,因而產生交通費、醫療費或請假損失,這些支出都可能涉及損害賠償問題。

他表示,這些衍生費用與事件之間若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原則上可以納入賠償的考量範圍,但實際能否請求、賠償範圍及金額,仍須依個案情況與相關證據認定。

吳榮達提醒,民眾若要主張損害賠償,首先應妥善保留所有與就醫及後續治療相關的資料,包括病歷、檢驗紀錄、醫療收據,以及因接受採檢或追蹤而產生的交通費用證明。

他解釋,病歷資料可以協助釐清民眾當時因何原因就醫、接受哪些醫療處置,以及後續是否出現與本案相關的健康問題。這些紀錄對於日後判斷感染原因、損害程度及因果關係,都可能具有重要性。

此外,若民眾因採檢或治療而產生交通支出,也應盡量保留收據或其他付款證明,包括搭乘計程車可向司機索取收據,「所有費用的證明都要盡量保留。」至於工作損失、精神上的痛苦及其他損害,則須依實際情況及法律規定,判斷是否符合請求賠償的要件。

C肝可能長期影響健康,受害者精神損害也應受到重視

吳榮達進一步指出,若民眾確實因這起事件感染C型肝炎,除了身體上的疾病影響,也可能面臨長期追蹤、治療及心理壓力,因此,後續若進入訴訟階段,相關精神上的痛苦與損害,也應納入討論。

他表示,C型肝炎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長期影響,受害民眾若因感染而承受疾病治療、健康不確定性或生活上的困擾,均值得受到重視。

不過,精神損害賠償的具體金額,仍須依照個案的實際情況、損害程度及法律認定標準判斷,並非所有感染者都能直接主張相同金額的賠償。

目前C型肝炎已有有效的抗病毒藥物,符合條件的患者可依健保規定接受治療。對受影響民眾而言,及早完成檢驗、確認感染狀態,並接受必要的醫療追蹤,仍是現階段最重要的事情。

吳榮達提醒,醫療院所應落實安全注射原則,每位患者、每次注射都應使用新的針具。民眾若因C肝群聚事件衍生採檢、交通或醫療費用,應妥善保存相關單據,作為日後主張權益的依據。(圖片來源/Magnific)

多項感控缺失遭揭露!消基會籲中央、地方加強監督

除了受害者後續的求償問題,吳榮達也將矛頭指向醫療院所的日常管理,以及中央、地方主管機關的監督責任。

新北市衛生局此前調查發現,安泰淞鶴診所存在多項感染管制缺失,包括針頭留置於藥瓶並重複抽取藥品,以及在藥品準備區或非治療區放置預先填充藥品的針筒等問題。衛生局已勒令診所停止所有業務,並將負責醫師移付懲戒。

吳榮達表示,這些缺失若長期存在,反映的不只是單一醫療院所的管理問題,也凸顯主管機關平時查核及監督機制是否落實。

「這些問題如果長期存在多年,主管機關包括中央及地方主管機關,對醫療院所違規事項的查處,顯然還不夠。」

他認為,醫療院所的感染管制與食品安全管理有相似之處,不能只在重大事件發生後才展開調查,而應透過平時的監督、稽查及教育訓練,降低違規行為持續發生的可能。

吳榮達呼籲,中央與地方主管機關應加強醫療院所的定期及不定期查核,除查核頻率外,也應提升稽查的機動性與積極性,針對高風險醫療行為及感染管制流程,確實掌握醫療院所的執行情況。

他強調,醫療安全不能只依賴醫療人員的自律,也需要主管機關建立有效的監督制度,才能真正保障民眾接受醫療服務時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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