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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2科被當竟聲請國賠 嘉義地院駁回理由曝光

編輯部 2026-05-05 176 瀏覽
大學生2科被當竟聲請國賠 嘉義地院駁回理由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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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義某大學劉姓學生兩門專業學科被評定不及格,認為任課教授濫用權限、同儕評分存在偏見,而且校方處理霸凌申訴程序涉有行政怠惰,致其精神受創,向校方提起賠償200萬元的國賠訴訟。嘉義地院近日審結,法官認為成績評量屬教師專業,不符霸凌要件,且校方處理程序無違失,判原告之訴及假執行之聲請均駁回,訴訟費用由原告負擔,可上訴。

劉生主張自己113學年度第2學期雖有請假紀錄,但都在校規合法範圍內,但任課教師將請假次數納入評分扣分,並與缺席淘汰門檻疊加,讓他感到被「一事兩罰」;而且課堂上採取同儕評分,在欠缺明確評分規準、無去識別化與申覆機制下,致他修習的兩個學科慘遭滑鐵盧,成績不及格,教師也拒絕給予任何替代作業或分流處置,此舉已構成校園霸凌。

劉生控訴校方受理申訴後,過程中發生系主任疑似將他的個資外洩給嬸嬸的插曲,以上種種令其陷入精神折磨,因此要求校方給予200萬元精神撫慰金,並要求將國家賠償判決書全文,包含當事人、案由、主文、事實及理由,刊登在學校官網首頁顯著位置,刊登期間不得少於連續30日。

法院審理後認為,學生成績不及格與法律定義的「霸凌」範疇並不相符,除非有顯著的濫用權限或違反比例原則。劉生無法證明老師有對他涉霸凌行為,校方對其所提出的霸凌申訴,處置亦無任何違失,其請求校方200萬損害賠償無理由,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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