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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噴殺蟲劑燒掉家樂福損失4億元!路易莎受波及怒求償 法院判賠97萬

編輯部 2026-06-04 13 瀏覽
男噴殺蟲劑燒掉家樂福損失4億元!路易莎受波及怒求償 法院判賠9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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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NN新聞網]實習記者王保伶/綜合報導

家樂福桃園中原店2023年12月發生火警,一名郭姓男子逛商場時拿殺蟲劑朝打火機火焰噴射,未確認火勢熄滅便嚇得離開,導致火勢蔓延,店內商品與設施嚴重毀損,賣場損失逾4億元,火勢更波及賣場中的路易莎門市。保險公司向郭男代位求償逾4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判定,郭男須給付97萬9326元,可上訴。

判決指出,22歲郭男於2023年12月3日凌晨3時許與友人前往家樂福購物,在地下一樓清潔用品區拿取架上殺蟲劑,以隨身打火機點火後朝火焰噴射,產生火光。郭男當下受到驚嚇,未確認殺蟲劑噴嘴是否殘留火源便將其放回貨架離開。大約9分鐘後,殘留火源引燃架上其餘殺蟲劑,發生爆炸與大火,火勢迅速延燒該賣場地下一樓及一樓。

消防局獲報後派員灌救,於當天清晨5時許才控制火勢,家樂福中原店建築結構嚴重損毀,店內資產與商品庫存遭燒毀,損失約4億2600萬元。其中位於該賣場中的路易中原家樂福門市也遭火警波及,機器設備、營業裝修及商品全遭焚毀。保險公司先行給付理賠金,並向郭男代位求償損失的逾400萬元。

不過,保險公司事發後依據現場財產清冊、估價單與付款憑證清算受損金額,最終確認理賠金為97萬9326元。法院審理郭男案件時,郭男並未爭執,就保險公司求償金額全部認諾。桃園地院民事庭審理後,判郭男應給付97萬9326元;刑事部分,郭男涉犯《刑法》失火燒燬現有人所在之建築物罪,遭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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