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太子集團案 涉負責洗錢「鳳玖企業社」負責人夫妻、律師交保限制出境出海
加入為 Google 偏好來源
將 Yahoo 設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北檢偵辦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洗錢案2日再兵分10路搜索,拘提充當集團「水房」的「鳳玖企業社」宋姓夫婦和張姓律師等6人。檢方訊後裁定宋男300萬元交保,其林姓妻子100萬元交保,張姓律師以100萬元交保,另有3名員工各以15萬元交保候傳,所有人均須接受限制出境、出海處分。
檢方調查,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陳志等人自民國105年起在台灣境內成立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團經營非法賭博、洗錢犯罪之用。檢方統計,太子集團在台洗錢金額總計高達新台幣107億9076萬餘元。
檢方在今年3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賭博、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志、在台主嫌王昱棠等62名被告及天旭等13家公司。目前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檢警溯源追查,查出與太子集團在台公司合作的「水房」及空殼公司,另發現知名律師張姓男子涉案。台北地檢署2日指揮刑事警察局、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兵分10路,搜索充當集團「水房」的企業社負責人宋姓夫婦、張姓律師等被告住居所及公司,並拘提6人到案,3日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複訊後諭令6人分別以15萬元至300萬不等金額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將 Yahoo 設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北檢偵辦以陳志為首的太子集團洗錢案2日再兵分10路搜索,拘提充當集團「水房」的「鳳玖企業社」宋姓夫婦和張姓律師等6人。檢方訊後裁定宋男300萬元交保,其林姓妻子100萬元交保,張姓律師以100萬元交保,另有3名員工各以15萬元交保候傳,所有人均須接受限制出境、出海處分。
檢方調查,太子集團在柬埔寨從事詐欺犯罪,並於多國建立龐大企業網絡進行洗錢。陳志等人自民國105年起在台灣境內成立多家公司,供太子集團經營非法賭博、洗錢犯罪之用。檢方統計,太子集團在台洗錢金額總計高達新台幣107億9076萬餘元。
檢方在今年3月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商業會計法及刑法賭博、偽造文書等罪起訴陳志、在台主嫌王昱棠等62名被告及天旭等13家公司。目前正由台北地方法院審理。
檢警溯源追查,查出與太子集團在台公司合作的「水房」及空殼公司,另發現知名律師張姓男子涉案。台北地檢署2日指揮刑事警察局、台北市警察局信義分局兵分10路,搜索充當集團「水房」的企業社負責人宋姓夫婦、張姓律師等被告住居所及公司,並拘提6人到案,3日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複訊後諭令6人分別以15萬元至300萬不等金額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
新聞來源: 原始來源
尚無評論,成為第一個發言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