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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 走到腿軟向警求助 通緝犯落網

編輯部 2026-06-14 12 瀏覽
花蓮 走到腿軟向警求助 通緝犯落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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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法院通緝的花蓮57歲王姓男子,疑似要從新城鄉徒步到光復鄉工作,走到與出發地相距40公里的鳳林鎮後,因體力不支腿軟,硬著頭皮到警局求助,原以為員警不會發現自己的通緝犯身分,但被慌張的神情出賣,經警方查核比對身分確認無誤,當場依法將人逮捕歸案。

王男3日中午12時許頂著烈日,疑有心事似的一直在鳳林警分局前徘徊,員警見狀上前詢問後,他稱自己一早從新城鄉出發,準備要到光復鄉工地工作,但走到鳳林鎮時體力透支無法繼續行走,加上沒有帶手機出門,只好到警局求助,希望警方能協助幫忙叫計程車。

員警原以為是一般民眾的求助案件,但發現王男在訴說需求時神情慌張、眼神不斷飄移,好像擔心什麼事情「穿幫」一樣,感覺有異,便上警用系統查詢比對,發現王男因涉公共危險案件,已遭花蓮地方法院發布通緝5天。

面對突如其來自行「送頭」的通緝犯,警方確認王男通緝身分無誤後,當場以「法官有案件要找他」為由,依法將人逮捕上銬並解送花蓮地方法院歸案。

據了解,王男涉犯公共危險罪案後交通工具遭查扣,日前好不容易在光復鄉找到工作,為了討生活的他,見清晨沒有任何代步工具可以抵達光復鄉,3日凌晨只好硬著頭皮從新城的住家出發,徒步到相距約50公里的光復鄉工作。

只是王男萬萬沒想到,自己走了將近10個小時、長達近40公里路程,從花蓮北區走到中區,最後卻沒能搭車到光復鄉工作,反而坐警車回到花蓮,面對司法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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