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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 男稱遺失千萬發票 誆店家補印被訴

編輯部 2026-06-24 22 瀏覽
高雄 男稱遺失千萬發票 誆店家補印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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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43歲陳姓男子,前年從新聞得知,有張在鳳山飲料店開出的1000萬元統一發票,遲遲無人現身領獎,竟異想天開冒充得主,謊稱發票遺失要求店家補印發票,企圖向銀行詐領千萬獎金,因無法出示具備中獎證明的中獎發票正本而遭拒。案經高雄地檢署介入偵查,認定陳男雖沒領到錢,但行徑取巧詭詐,依詐欺取財未遂罪起訴,並向法院具體求刑2年以上。

據了解,真正的1000萬元統一發票得主徐姓男子,也因遍尋不著發票正本,最後沒能兌領千萬大獎,不但和鉅額獎金擦身而過,還在本案中數度被檢方傳喚擔任證人。

民國113年7、8月統一發票,財政部公告中獎名單,有張特別獎發票就開在高雄市鳳山區某飲料店,這名幸運兒只花了135元,就中了1000萬元獎金,但距離114年1月6日兌獎截止日前,仍無人現身領獎。

陳姓男子透過新聞得知後心生歪念,於113年12月30日至1月6日間,竟跑到開出千萬獎金發票的飲料店,佯稱因為發票遺失,要求補印發票,店家不疑有他提供協助。陳男得手後,隨即到銀行意圖兌領獎金,但因未能提供正本發票遭拒。

陳男仍不放棄,又跑回飲料店要求補印發票並蓋店章,再跑到另家銀行兌獎,店家直覺有異,發現陳男對於購買方式和金額都回答錯誤,經比對交易紀錄,查出當天點餐的是其實另名徐姓男熟客,遂向國稅局致電反應,拆穿陳男的西洋鏡,依法將他函送偵辦。

雄檢指出,陳男持用的兌獎發票是店家因陷入錯誤而補印,不構成行使偽造私文書罪,但他取巧詭詐、破壞社會信任,檢方依普通詐欺未遂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判處2年以上徒刑。

至於正牌的千萬獎金得主徐男,在兌獎截止日前仍找不到正本發票,最終也無緣取得這筆高額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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