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賣朱銘木雕贗品 前主播判刑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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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電視台主播楊中化,與資深媒體人陳力瑜,遭控提供偽造證明函,販售仿冒雕塑大師朱銘的「十字手」等4件木雕作品涉嫌詐財,陳力瑜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刑5月,楊中化涉案部分,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中化與陳力瑜為多年好友,陳力瑜明知楊中化所有的「十字手」、「側踢」、2件「單鞭下勢」等4件木雕作品,都是仿造朱銘作品的贗品,楊中化仍將贗品及原作保證書賣給陳力瑜;陳透過經營畫廊、不知情的李姓友人等,尋找到程姓買主,民國107年1月12日在北市南港攝影棚相約看作品,陳力瑜佯稱這些作品都來自朱銘兒子的藝廊,與朱家熟識,可請朱證明是真品,程男信以為真,當日即付3萬元訂金,後來談妥以總價160萬元成交。
程男取得木雕及保證書後,發現保證書上無負責人、鑑定中心等相關人員的簽名,遂要求陳力瑜出具畫廊員工的證明函,楊中化透過陳力瑜轉知程男,要另外開立證明函,每張需收取1萬元費用,程男於是又付了4萬元。
楊中化因此提供偽造的證明函後,程男依約給付尾款,陳力瑜因交易共得款30萬元。後來程男向財團法人朱銘文教基金會申請原作保證書,才得知所購買的都是贗品。
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楊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考量他始終否認犯行,未與程和解或賠償,審酌犯罪動機、手法、造成的損害後依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楊中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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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電視台主播楊中化,與資深媒體人陳力瑜,遭控提供偽造證明函,販售仿冒雕塑大師朱銘的「十字手」等4件木雕作品涉嫌詐財,陳力瑜經台北地院審理後判刑5月,楊中化涉案部分,士林地院近日審結,依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楊中化與陳力瑜為多年好友,陳力瑜明知楊中化所有的「十字手」、「側踢」、2件「單鞭下勢」等4件木雕作品,都是仿造朱銘作品的贗品,楊中化仍將贗品及原作保證書賣給陳力瑜;陳透過經營畫廊、不知情的李姓友人等,尋找到程姓買主,民國107年1月12日在北市南港攝影棚相約看作品,陳力瑜佯稱這些作品都來自朱銘兒子的藝廊,與朱家熟識,可請朱證明是真品,程男信以為真,當日即付3萬元訂金,後來談妥以總價160萬元成交。
程男取得木雕及保證書後,發現保證書上無負責人、鑑定中心等相關人員的簽名,遂要求陳力瑜出具畫廊員工的證明函,楊中化透過陳力瑜轉知程男,要另外開立證明函,每張需收取1萬元費用,程男於是又付了4萬元。
楊中化因此提供偽造的證明函後,程男依約給付尾款,陳力瑜因交易共得款30萬元。後來程男向財團法人朱銘文教基金會申請原作保證書,才得知所購買的都是贗品。
全案經士林地院審理後,法官認為楊涉犯《刑法》行使偽造私文書、詐欺取財等罪,考量他始終否認犯行,未與程和解或賠償,審酌犯罪動機、手法、造成的損害後依共同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處楊中化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本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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