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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府農業處前科長涉貪 共30罪合併應執行刑6年褫奪公權4年

編輯部 2026-06-29 16 瀏覽
南投縣府農業處前科長涉貪 共30罪合併應執行刑6年褫奪公權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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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府農業處技正謝在郎,在擔任該處畜牧防疫科長時,負責南投縣轄畜牧設施容許使用、畜牧場登記及畜禽管理登記審核業務,從2017年起,向縣內多家登記證已失效的畜禽飼養場收受賄款合計408萬餘元後,讓其展延許可。謝近日被南投地院以貪污治罪條例之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圖利等罪名判刑,共30罪合併應執行刑6年。

謝在郎在擔任該處畜牧防疫科長時,負責南投縣轄畜牧設施容許使用、畜牧場登記及畜禽管理登記審核業務,因縣內多家畜禽飼養場登記證已失效,從2017年起向業者索賄,拿到賄款後,讓畜牧場展延許可,業者因此得以續營或出售出租,且不用繳罰款。南投地檢署與廉政署等單位偵辦,去年2月並將謝男收押禁見。

謝在郎索賄方式,有親自到畜牧場向業者拿錢,全部拿了386萬5000多元;另也透過李姓代辦業者拿錢,相約在南投縣府前方停車場交付賄款,共計21萬6000多元,全部索賄金額408萬餘元。南投地院在審理期間,謝在郎已繳回全部不法所得。

南投地院近日審結該案,將謝在郎以貪污治罪條例的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公務員對主管事務圖利罪判刑,全部共30案,每案判處3年8月至1年6月不等徒刑,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6年,褫奪公權4年。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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