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中共《民族團結法》將上路 民團憂跨國鎮壓籲建預警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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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引發國際社會對於中共跨國鎮壓的關切。台灣北社等多個台派團體今天(30日)示警,此法不只是中國的內部法律,更代表中共將統戰工作正式納入法律架構,將對兩岸交流、台灣民主制度造成衝擊。民團呼籲政府建立預警及保護機制,並嚴懲在地協力者,降低中共法律長臂管轄的影響
中國近日公布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上路,引發國際高度關注。台灣北社、台灣之盾民主大聯盟等多個台派團體30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揭露此法已不再侷限於中國境內民族政策,而是透過法律形式,將政治統戰、意識形態輸出及對外交流制度化,將對台灣及國際民主社會帶來新挑戰,提醒政府應有因應策略。
台灣北社社長羅浚晅指出,若單純就台灣立場、兩岸關係立場而言,中國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在第21條企圖建立一個民族認同的工程,推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形同從法律戰變成認知戰。同時,在第41條完成統戰的法律化,更在第63條裡建構域外的追責機制,代表中共已全面對他國人民啟動法律戰到心理戰。羅浚晅:『(原音)所以他們三者共同標示了中共法律戰的全面啟動,這個法條21、41跟63合併起來,我們稱它為「426條款」。代表這個法律已經逾越一般內國法應該有的精神跟價值,它衝破了這個障礙之後,它能不能被接受世界各國的檢驗?答案是無法。』
國際關係與國安戰略學者陳文甲也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已成為中共國安的維權工具,未來只要所謂「破壞民族團結」就有可能遭中國認定觸法,但何謂破壞?中共的法律並沒有明確說明,使得執法者有更高的裁量權,導致台灣民眾過境中國或他國,都可能遭到中共長臂管轄、跨國鎮壓,此舉不僅是威嚇台灣,讓台灣人民自我審查、不敢亂說話,甚至對在中國的外資具有威嚇作用。
陳文甲認為,台灣不僅應注意防範中共的跨國鎮壓,更應該聯合美國、日本等國共同譴責、抵制中共。陳文甲說:『(原音)台灣之盾、民主同盟的概念,台灣要聯合美國日本共同來譴責共同來抑制,中共這種無遠弗屆的施壓跟控制,這樣子我們才能夠來確保不管是民主,或是法治的健全跟我們美麗的願景。』
面對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即將上路,民團呼籲政府首先應建立預警系統,再者,要制訂保護機制,以相應的立法保護經商、求學、旅遊的國民。第三,則要有反制措施,也就是嚴懲協助中國宣傳、密報等在地協力者,才能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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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引發國際社會對於中共跨國鎮壓的關切。台灣北社等多個台派團體今天(30日)示警,此法不只是中國的內部法律,更代表中共將統戰工作正式納入法律架構,將對兩岸交流、台灣民主制度造成衝擊。民團呼籲政府建立預警及保護機制,並嚴懲在地協力者,降低中共法律長臂管轄的影響
中國近日公布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將上路,引發國際高度關注。台灣北社、台灣之盾民主大聯盟等多個台派團體30日共同舉行記者會,揭露此法已不再侷限於中國境內民族政策,而是透過法律形式,將政治統戰、意識形態輸出及對外交流制度化,將對台灣及國際民主社會帶來新挑戰,提醒政府應有因應策略。
台灣北社社長羅浚晅指出,若單純就台灣立場、兩岸關係立場而言,中國的《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在第21條企圖建立一個民族認同的工程,推進台灣同胞對中華民族的歸屬感,形同從法律戰變成認知戰。同時,在第41條完成統戰的法律化,更在第63條裡建構域外的追責機制,代表中共已全面對他國人民啟動法律戰到心理戰。羅浚晅:『(原音)所以他們三者共同標示了中共法律戰的全面啟動,這個法條21、41跟63合併起來,我們稱它為「426條款」。代表這個法律已經逾越一般內國法應該有的精神跟價值,它衝破了這個障礙之後,它能不能被接受世界各國的檢驗?答案是無法。』
國際關係與國安戰略學者陳文甲也指出,《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第63條已成為中共國安的維權工具,未來只要所謂「破壞民族團結」就有可能遭中國認定觸法,但何謂破壞?中共的法律並沒有明確說明,使得執法者有更高的裁量權,導致台灣民眾過境中國或他國,都可能遭到中共長臂管轄、跨國鎮壓,此舉不僅是威嚇台灣,讓台灣人民自我審查、不敢亂說話,甚至對在中國的外資具有威嚇作用。
陳文甲認為,台灣不僅應注意防範中共的跨國鎮壓,更應該聯合美國、日本等國共同譴責、抵制中共。陳文甲說:『(原音)台灣之盾、民主同盟的概念,台灣要聯合美國日本共同來譴責共同來抑制,中共這種無遠弗屆的施壓跟控制,這樣子我們才能夠來確保不管是民主,或是法治的健全跟我們美麗的願景。』
面對中國《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法》即將上路,民團呼籲政府首先應建立預警系統,再者,要制訂保護機制,以相應的立法保護經商、求學、旅遊的國民。第三,則要有反制措施,也就是嚴懲協助中國宣傳、密報等在地協力者,才能守護台灣的民主自由。(編輯:宋皖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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