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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林飛帆喬貸款 王鴻薇要吹哨者作證

編輯部 16天前 15 瀏覽
爆林飛帆喬貸款 王鴻薇要吹哨者作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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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王鴻薇民國112年舉行記者會,指控行政院長卓榮泰曾找人幫當時要參選立委的國安會副祕書長林飛帆向公股銀行「喬」貸款,林告王誹謗,台北地院13日傳喚合作金庫證券投資信託公司前董事長林柏裕作證。王鴻薇為證實自己的爆料有所本、沒有誹謗,指出吹哨者就是林當時的司機「子豪」並聲請傳喚作證獲准,法官預計下月再開庭審理。

王112年12月28日在立法院舉行記者會,指稱卓榮泰曾透過公股銀行協助林飛帆貸款,涉嫌違反行政中立、變相助選,她播放林柏裕與他人的對話錄音作為依據,林飛帆因此提出刑事自訴指控王涉犯誹謗罪。為釐清事實,北院13日傳喚林柏裕作證。

法官先播放錄音檔,內容有講到「沒錢怎麼選」、「貸款單位已經付錢」及「林飛帆」等,對此林柏裕證稱,曾與林飛帆見過面,但對於見面的時間、地點及次數都「不記得」,他強調平時與林飛帆不熟,也沒有聯絡,錄音內容部分,他表示從未說過錄音的相關內容,更沒有帶林飛帆去協調貸款。

王鴻薇在取得法官同意後,親自問證人林柏裕是否見過林飛帆、見過幾次,林柏裕再次表示,「不記得、跟他不熟,沒有什麼聯絡。」王接著問:「當時其中一位司機叫子豪,有印象嗎?」林答稱:「有印象,是公司派的。」王鴻薇隨即表示:「錄音檔就是子豪提供的。」

林飛帆的律師認為,王至今仍無法確認錄音中的聲音是否為林柏裕本人,顯然未盡合理查證義務,況且錄音原意談的是「帶他去拜訪」,並非「帶他去貸款」,王卻將字幕標示為「貸款」,明顯惡意捏造。庭末,王的律師聲請傳喚「子豪」作證,並表示將於1周內陳報證人的年籍及住址資料,法官則諭知候核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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