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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蓄保單」不得以宣告利率招攬!明年1/1起納內控法規 最高可罰1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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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萬保險業務員看過來!明年1月1日開始,素有「儲蓄保單」之稱的利變保單,包含美元等外幣保單,不得以宣告利優於存款等話術招攬,金管會今(14)日宣布修法,擬自明年1月1日起納入內稽內控法規並強化二大揭露,若有違法,最高可罰壽險公司60萬元~1200元的罰金。
蔡火炎舉例,若有民眾投保利變終身壽險,繳費2年總繳200萬元,結果到第七年解約只拿到212萬元,投保期間報酬率才0.92%,遠低於期間壽險公司宣布的的宣告利率為1.7%~2.95%。蔡火炎說,會影響實際宣告利率給付的包括有利率與匯率,還有附加費用等,因此不能把宣布利率當做報酬率來看,亦不宜把它當銀行定存方式推估而得,因為有民眾向金管會陳情被誤導,因此金管會強化相關揭露與管理。
金管會今宣布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強化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資訊揭露機制。
明定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銷售文件應增列警語,說明本商品並非銀行存款或其替代商品、宣告利率非固定或保證利率,且因收取附加費用,解約金有可能低於所繳保險費等重要事項;另規範建議書應揭露不同宣告利率情境下之保單利益示範內容,依商品類型列示不同宣告利率情境假設及各保單年度末相關保單利益資訊項目,並建立要保人簽署確認機制,以確保銷售人員確實告知保戶商品特性與風險。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建議書應依下列規定列示不同宣告利率之情境假設:
甲、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商品:招攬時保單宣告利率及保單宣告利率等於預定利率之情境。
乙、利率變動型即期年金保險、利率變動型遞延年金保險、萬能人壽保:招攬時保單宣告利率及保單宣告利率為零之情境。
金管會明定保險公司應自保險單訂約之日起並滿週年後,以與保戶約定方式定期通知要保人保單基本資料、宣告利率及適用期間、增值回饋分享金處理方式及解約金等重要資訊,以提升保單重要資訊透明度及保障保戶權益,俾利保戶定期掌握保單資訊。
此外,為了審慎並強化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內控稽核及法令遵循制度,同時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此次特別明定保險業應將「應注意事項」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蔡火炎證實,若納內稽內控,依相關法令可開罰60~1200萬元。
金管會表示,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之宣告利率非固定或保證利率,且商品保單價值計算方式與銀行定期存款性質迥異,保戶應於投保前審慎瞭解商品特性與風險,故藉由本次修法強化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銷售文件資訊揭露機制、建立保單重要資訊定期通知機制及落實保險業者內部控制機制,以提升保單重要資訊透明度,俾利保戶定期掌握保單資訊,以減少金融消費爭議及保障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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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十萬保險業務員看過來!明年1月1日開始,素有「儲蓄保單」之稱的利變保單,包含美元等外幣保單,不得以宣告利優於存款等話術招攬,金管會今(14)日宣布修法,擬自明年1月1日起納入內稽內控法規並強化二大揭露,若有違法,最高可罰壽險公司60萬元~1200元的罰金。
蔡火炎舉例,若有民眾投保利變終身壽險,繳費2年總繳200萬元,結果到第七年解約只拿到212萬元,投保期間報酬率才0.92%,遠低於期間壽險公司宣布的的宣告利率為1.7%~2.95%。蔡火炎說,會影響實際宣告利率給付的包括有利率與匯率,還有附加費用等,因此不能把宣布利率當做報酬率來看,亦不宜把它當銀行定存方式推估而得,因為有民眾向金管會陳情被誤導,因此金管會強化相關揭露與管理。
金管會今宣布修正「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應注意事項」規定,強化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資訊揭露機制。
明定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銷售文件應增列警語,說明本商品並非銀行存款或其替代商品、宣告利率非固定或保證利率,且因收取附加費用,解約金有可能低於所繳保險費等重要事項;另規範建議書應揭露不同宣告利率情境下之保單利益示範內容,依商品類型列示不同宣告利率情境假設及各保單年度末相關保單利益資訊項目,並建立要保人簽署確認機制,以確保銷售人員確實告知保戶商品特性與風險。
保險局副局長蔡火炎說,建議書應依下列規定列示不同宣告利率之情境假設:
甲、利率變動型人壽保險商品:招攬時保單宣告利率及保單宣告利率等於預定利率之情境。
乙、利率變動型即期年金保險、利率變動型遞延年金保險、萬能人壽保:招攬時保單宣告利率及保單宣告利率為零之情境。
金管會明定保險公司應自保險單訂約之日起並滿週年後,以與保戶約定方式定期通知要保人保單基本資料、宣告利率及適用期間、增值回饋分享金處理方式及解約金等重要資訊,以提升保單重要資訊透明度及保障保戶權益,俾利保戶定期掌握保單資訊。
此外,為了審慎並強化人身保險業辦理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業務內控稽核及法令遵循制度,同時保障消費者權益,金管會此次特別明定保險業應將「應注意事項」內容納入內部控制及內部稽核項目,並依「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蔡火炎證實,若納內稽內控,依相關法令可開罰60~1200萬元。
金管會表示,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之宣告利率非固定或保證利率,且商品保單價值計算方式與銀行定期存款性質迥異,保戶應於投保前審慎瞭解商品特性與風險,故藉由本次修法強化利率變動型保險商品銷售文件資訊揭露機制、建立保單重要資訊定期通知機制及落實保險業者內部控制機制,以提升保單重要資訊透明度,俾利保戶定期掌握保單資訊,以減少金融消費爭議及保障保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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