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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紅課稅 逾千人繳國庫5261萬

編輯部 14天前 3 瀏覽
網紅課稅 逾千人繳國庫5261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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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度揭露!財政部去年9月開始推動網紅課稅,到6月底具體成果出爐。據統計,每個月分潤收入超過5萬元、需要辦理稅籍的網紅達到1242位(其中46位已經退出網紅圈),累計繳交的營業稅達到5261萬元。

財政部去年9月發布《個人經常性於網路發表創作或分享資訊課徵營業稅作業規範》,就是針對經常在網路發表創作和分享資訊的個人課稅規範,主要分為2類,第一類就是大網紅,透過平台提供勞務賺取平台廣告分潤、觀眾斗內、會員等,每個月收入超過5萬元,或者網路賣貨每個月可銷售額超過10萬元,就要設立稅籍課徵營業稅;第二是小網紅,就是自網路廣告分潤或者觀眾斗內每個月不到5萬元,就不用設稅籍,所得為執行業務所得申報綜所稅。

據悉依目前的行情,一位YouTuber有10萬訂閱,若只靠平台的廣告分潤、觀眾斗內等,每月收入只能落在約1.5萬元左右,每月收入超過5萬元要登記稅籍者,應該是具有相當實力的大網紅或者已培養具有忠誠度的觀眾。

這1242個大網紅9個月來繳交稅額,包含補繳過往沒有繳交的營業稅共計5261萬元,平均每個網紅繳交4.2萬元。至於小網紅繳交情形,因為是申報執行業務所得繳交綜所稅,未特別統計。

網紅怎麼課稅?舉例某甲是個大網紅,每個月取得分潤與觀眾斗內及收會員等收入大約30萬元,必須登記稅籍,收入中如果有80%來自境內觀眾,那麼甲就有24萬元(30萬×80%),要按5%稅率開立統一發票,每月繳交1.2萬元的營業稅。

另一個乙小網紅每個月的收入僅大概是8000到9000元,全年10萬元,如9萬元屬境內利潤貢獻,扣除表演人費用,約有國內所得4.95萬元計入所得繳稅,按最低稅率5%計算,最少要繳2475元。剩下1萬元的海外收入,扣除費用率後的0.55萬元所得,就計入最低稅負制申報。

財政部強調,雖然6月底輔導期已過,網紅們若在查核之前或者被人檢舉前主動申報,還是可以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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