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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 車手取款賺2000 被逮判賠100萬

編輯部 12天前 6 瀏覽
台中 車手取款賺2000 被逮判賠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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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李姓男子為了賺2000元,於民國113年加入詐騙集團當車手,上游幹部以投資詐騙手法讓一名李姓女子信以為真交付100萬元,李男負責取錢並交給上手,但遭檢警逮捕,刑事部分台中地院一審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1年6月,李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即便李男無奈稱沒錢賠,法官仍判他要賠償100萬元,可上訴。

據判決書指出,李男與張男、陳男、余男、吳男,113年4月前加入具有持續性、牟利性的詐騙集團,擔任收取詐欺款項的車手,該集團手法為邀請被害人進入投資群組,並推薦股票資訊,誆稱可透過「佰匯e指賺」網頁進行投資獲利,此說法吸引李女上鉤,並相約於113年5月22日11時面交100萬元。

而李男接獲任務指派,便持偽造的「德勤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工作證及收據,假冒投資專員取款,得手後火速將贓款交給上手,以此方式製造金流斷點,事後李女發現遭詐騙,立刻向第一分局西區派出所報案,警方循線查獲李男,台中地檢署檢視相關證據,將李男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時,李男對於犯行均坦承不諱,辯稱取款一次報酬為2000元,已繳回犯罪所得,法官譴責李男貪圖不法利益、價值觀念嚴重偏差,不應予以輕縱,不過念及李男犯後態度,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罪處1年6月,可上訴。

李女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起初要求李男賠償207萬元,言詞辯論時變更聲明請求100萬元,對此,李男則主張「現沒有賺錢,因此沒辦法賠償」,法官審酌一切情狀,認定李男取款屬實,李女請求有據,判賠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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