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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 德州 撲克館納管 違規最重罰30萬

編輯部 12天前 6 瀏覽
桃園 德州 撲克館納管 違規最重罰3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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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繼麻將館後,正式公告納管德州撲克館,透過《建築法》與《兒少法》雙管齊下的嚴格規範,防止不法業者假借休閒娛樂之名,暗中從事賭博行為,不僅場所禁入住宅區,更不得設置於校園周邊200公尺內,防堵易涉賭博性質場所衍生治安破口。

桃園市政府113年訂定「桃園市治安顧慮行業登記管理作業要點」,針對飲酒店業、按摩業、從事棋牌社等的休閒活動場館業加強把關,業者在辦理設立、遷址等登記時,都要由跨局處聯合稽查小組現勘確認無虞後才核准設立,在嚴格把關下,桃園市休閒活動場館登記家數已從113年的977家,大幅遞減至今年6月底的797家。

針對常有變相涉賭疑慮的棋牌社,市府也在去年9月公告,將其建物使用類組強度提高至D1類組,大幅拉高設立門檻,業者須通過更嚴格的公安消防檢查,公告後,市府共辦理19案聯合稽查,其中已有5案簽報裁處、6案歇業拆除、1案停業、2案違章建築已查報排拆,其餘5案未改善者將持續列管追蹤,逾期未補辦程序將依《建築法》開罰。

經發局指出,考量近年德州撲克營業場所如雨後春筍般增加,且經常隱身於一般住宅區或社區大樓內,營運模式與麻將館高度相似,都具備提供不特定民眾使用桌具及易涉賭博等特性,為避免不法業者鑽漏洞,市府決定比照麻將館管理模式,將德州撲克場所納入公告管理。

經發局進一步說明,依據今年7月6日的最新公告,凡在桃園市供公眾出入的營業場所提供德州撲克桌具,其建築物使用類組將嚴格認定為D1組「供低密度使用人口運動休閒之場所」。此外,為落實《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該類場所絕對不得設置於幼兒園、國民中小學及高中職等學校周邊200公尺範圍內,透過雙重把關大幅提高設立門檻。

針對違規業者,經發局也祭出重罰,依《建築法》若未經核准擅自變更使用,將開罰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連續處罰並勒令停止使用。市府強調,未來將持續會同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德州撲克等高風險場所展開強力查核,打造令市民安心的居住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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