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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積電前副理意圖外流關鍵技術至中國 起訴求刑7年 今移審智商法院

編輯部 14天前 19 瀏覽
台積電前副理意圖外流關鍵技術至中國 起訴求刑7年 今移審智商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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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積體電路製造公司前副理陳志堅涉嫌擅自重製取得國安營業祕密,台灣高檢署20日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嫌起訴陳男並求刑7年,今移審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

高檢署國安專組檢察官指揮台北市調查處偵辦港籍人士丁小琥在台灣發展共諜組織案,經分析扣案證物,另案發現丁男與陳男涉有擅自重製取得國安營密之事,報請高檢署指揮偵辦。

檢調發現,丁男依中共軍委政治部聯絡局南寧工作站黃姓主任指示,多次假藉商務活動或觀光名義頻繁來台,除了為中共在台發展組織外,也積極收集、刺探與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祕密相關的情訊。丁男成功吸收黃姓主任後,透由他引薦任職台積電的陳男。

檢調調查,陳男原擔任台積公司副理,於民國112年5月至113年2月間,與丁男共謀在中國設立「中國半導體材料分析公司」(簡稱CSMAC),由陳男擬定「藍海計畫」(中國製造半導體基地)等,意欲透過挖角台灣半導體產業人才赴中國CSMAC工作,逐步侵蝕台灣半導體在國際的領先競爭地位。

檢調查出,陳男為使丁男引介的中方金主、技術專家認可他對半導體製程、材料有相當的技術水準認知,竟無權擅自重製台積公司國安與一般營業祕密共21件,且攜回家中研讀,而意圖在中國使用。台積電公司察覺有異,經內部調查,已取回全數遭非法重製的技術文件。

檢調於今年5月28日搜索、約談陳男到案,檢察官訊後向智商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高檢署智慧財產檢察分署20日依《國家安全法》、《營業秘密法》起訴陳男,並求刑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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