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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3日籍幹部遭判刑 服刑後將驅逐出境

編輯部 12天前 11 瀏覽
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3日籍幹部遭判刑 服刑後將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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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緯來新聞網】台中知名日式燒肉店和牛EMPEROR爆發過期神戶牛食安事件,案件歷經一年多審理後,台中地方法院今(22)日作出一審判決。法院認定3名日籍幹部涉嫌販售逾期牛肉,依加重詐欺罪分別判處2年至2年8月有期徒刑,均須於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涉案的天樂廣告行銷公司則被判罰金1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和牛EMPEROR賣過期神戶牛。(圖/翻攝Google Maps)

和牛EMPEROR食安爭議可追溯至2024年4月,當時餐廳遭揭發涉嫌使用逾期近半年的神戶牛製作餐點,引發外界譁然。檢方調查後,依加重詐欺罪起訴日籍負責人坂本斗志、久保姓店長及山添姓總料理長。根據判決結果,坂本斗志及久保姓店長各判處2年8月有期徒刑,山添姓總料理長則判處2年,3人均須於服刑完畢後驅逐出境;法人天樂廣告行銷公司則遭科處100萬元罰金。

檢方調查指出,天樂廣告行銷公司自2023年9月開始經營和牛EMPEROR,由社長坂本拓也負責經營,其弟坂本斗志擔任餐廳負責人,另聘請久保姓店長及山添姓總料理長管理營運。其中,一批於2023年10月20日採購的神戶牛,有效期限至同年12月3日,但3人明知肉品已逾保存期限,仍將其製作成「神戶牛帝王莎朗」餐點,以每客2700元價格販售,共有29名消費者購買食用。

檢方指出,3人在偵查期間均否認犯行,且餐廳事發後曾透過社群平台否認使用過期肉品,甚至揚言對媒體提告。檢方認為,業者對外主打傳遞日本燒肉文化,卻販售逾期肉品,事後態度消極,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不過,案件進入法院審理後,3人均改口認罪,表示願意與受害消費者和解,並繳回犯罪所得,也請求法院從輕量刑及宣告緩刑。但法院審酌後,仍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並未准予緩刑。

除了刑事責任外,和牛EMPEROR在食安事件爆發後,也遭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裁罰168萬元,並勒令停業。目前原店址已由台灣經營團隊重新接手營運,與原日籍經營團隊無隸屬或經營關係。而此次和牛EMPEROR過期神戶牛案一審宣判,也讓這起備受關注的食安事件進入司法新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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