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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議會致癌油攻防上演「每日一字」 為這字戰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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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議會致癌油攻防上演「每日一字」 為這字戰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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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蘇孟娟/台中報導〕中聯油脂致癌油風暴燒出台中市長盧秀燕近8年任內,只配合中央主動抽驗中聯油品一次,民進黨議員今接力質詢,議員林德宇痛批,食安法授權地方政府「得」進廠主動抽驗,盧秀燕閃躲卸責不敢查;盧秀燕稱,「得」不是「必」,沒有強制性,議員江肇怒指,「得」驗未驗叫怠惰,議員周永鴻更諷上「每日一字」強調,「得」是授權,8年只驗中聯一次,「不是法律不夠力,是你盧市府不用法律給的權力」。

民進黨議員今火力十足鎖定中聯致癌油風暴中盧秀燕近8年只抽驗中聯油1次質疑,林德宇指出,食安法分明授權直轄市政府得進廠主動查抽驗,盧市府為何不查;盧秀燕稱「得」不是「必」,「得」沒有強制性,林德宇反駁,法令字眼雖是「得」,但並未沒收市府進廠查的權力、「妳不敢去驗」,還拿「得」的文字當護身符,失職無能縱容中聯油。

江肇國也批,就是這種散漫態度,難怪台中食安不斷出包,他要告訴盧秀燕,「應」驗未驗叫違法,「得」驗未驗叫怠惰,這次的問題油品,就是台中市政府8年行政怠惰所造成的食安破口。

周永鴻更諷上「每日一字」是「得」,「應」是義務,不做就違法;「得」是授權,「法律把權力交到你手上,讓你自己判斷什麼時候用」,「得」不是叫你擺著不用,「給你刀,不是叫你把刀收起來」。

周永鴻說,食安法第41條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執行現場查核及抽樣檢驗」,「得」是給市府的權力,這不是中央丟過來的責任,是法律早已交給台中市政府的職權,8年只驗中聯一次,「不是法律不夠力,是你盧市府不用法律給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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