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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律師棄保逃 6人助偷渡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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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團律師棄保逃 6人助偷渡被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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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勾結銀行行員、主導詐騙洗錢集團且海撈上億元的律師游光德,遭桃園地檢署起訴並求刑13年,孰料游交保後竟破壞電子手環,搭乘偷渡船潛逃。檢方追查發現其背後涉及跨境偷渡集團,日前偵查終結,依違反《入出國及移民法》、《刑法》藏匿人犯及隱匿公務員掌管物品等罪,起訴6名偷渡集團成員。

游光德因涉犯組織犯罪、詐欺等案,民國113年10月遭桃檢起訴,並具體求刑13年。案件移審後,桃園地院裁定游男交保,因案件重大,要求游男佩戴電子手環。但游男為逃避司法審判與刑罰,竟與共犯串聯,破壞電子設備後脫逃偷渡。

檢方追查,游男今年3月22日在台南某賣場地下停車場與陳姓男子會合,陳男收取7.5萬元協助逃亡,並在密閉車內掩護游男鬆脫電子手環,另由吳男收取10萬元負責聯繫偷渡船隻,郭姓船長則收取50萬元駕駛海釣船,當晚搭載游男自台南曾文溪出海口偷渡出境,航行至澎湖外海再由接駁漁船協助逃亡。

檢方查出,該跨境偷渡集團並非單次犯案,另有王姓、呂姓男子等人參與分工,負責統籌安排船隻、集合偷渡人員及收付款項。檢方依法起訴王男並求刑8年6月、呂男7年、吳男及郭姓船長各7年6月、郭姓司機3年、陳男4年;游男母親也涉嫌協助兒子逃匿,且於游男偷渡逃亡後不久離境至今未返台,遭檢方發布通緝。

檢方也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及相關犯罪工具,包括王男50萬元、呂男13萬元、吳男200萬元、郭姓船長60萬元、郭姓司機6000元及陳男1萬元,另聲請沒收涉案娛樂漁船及通訊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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