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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內強吻女藝人「知名經紀人身分曝光」 硬辯「又沒伸舌頭」!法官判決書罕見批噁心

編輯部 14小時前 1 瀏覽
車內強吻女藝人「知名經紀人身分曝光」 硬辯「又沒伸舌頭」!法官判決書罕見批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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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一名黃姓經紀人涉嫌以洽談合作為由,涉嫌在車內強吻本土女藝人,事後不僅矢口否認,還一度嗆聲「沒有伸舌頭」「其實你覺得只有我有反應嗎?」遭法院認定利用經紀人身分及工作權勢性騷擾,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引發關注的是,其判決文字也竟罕見以「相當噁心」形容被告的犯罪手法。

根據判決書指出,經紀人黃男2024年5月間,前往女藝人位於北投住處,謊稱「看看妳最近狀況」把女藝人騙上車後,突提議要幫忙按摩,女藝人礙於對方是經紀人,只能接受,怎料,沒按沒2下,黃男就將她整個人拉到駕駛座強吻,女藝人當下嚇得推開黃男,但沒想到對方還試圖再次靠近,女藝人則隨即解開安全帶逃離車輛,並像室友與友人哭訴,並將雙方後續通話內容提供作為證據。

不過針對性騷擾指控,黃男矢口否認,辯稱自己只是出於好意,且是朋友間的互動,甚至反控女藝人有精神疾病,並表示案發當天2人在談終止合作,黃男律師則辯稱,2人是因為工作關係事後有嫌隙,女藝人才會挾怨報復等語。

全案經由士林地院審理,法官勘驗2人通話紀錄,女藝人在電話中質問「你直接在車上把我勾過去親我……你是不是覺得我很隨便啊?」黃男沒有否認親吻,則強調「我又沒有伸舌頭」,還硬辯「其實妳覺得只有我有反應嗎?」法官認為,女藝人指證歷歷,證詞也與回住處後向2名友人轉述的性騷擾經過大致相符。

法官表示,雖女藝人案發6個月後才報警,但也證稱因黃男自稱在演藝圈背後勢力龐大、是多位大咖藝人的幕後操手,導致女藝人害怕得罪黃男遭演藝圈封殺或影響人身安全,被迫忍氣吞聲也符合常情,且黃男與女藝人有居間演藝工作機會的法律關係,認定黃男以經紀之監督關係邀女藝人上車後趁機強吻,犯罪手法相當噁心,且犯後態度不佳,至今未跟被害人達成和解,判處有期徒刑1年1個月,可上訴;民事部分則須賠償4萬元精神慰撫金。

★《鏡週刊》關心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性侵害、性騷擾,請立刻撥打110報案,再尋求113專線,求助專業社工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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