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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30萬閃兵 棒棒堂王子 檢求刑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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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30萬閃兵 棒棒堂王子 檢求刑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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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偵辦藝人涉閃兵案,前「棒棒堂」成員、藝人邱勝翊(王子)找「閃兵集團」首腦陳志明協助逃兵,今年4月被拘提到案,檢方20日偵結,認定王子花費30萬元閃兵,考量他身為社會公眾人物,又在其他「棒棒堂」成員被查獲時始終抱持僥倖心態,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起訴,並具體求處2年2月徒刑。

檢方昨偵結王子在內共11名役男,另包含本名張傑瑞的饒舌歌手「Finesse'Boy」及本名邵凱宏的超跑網紅「邵某」。檢警調查,陳志明長期協助役男閃兵,民國100年間起陸續協助王子等役男逃兵,後因案遭通緝不便外出,民國113年5月21日後找來同夥繼續協助役男逃兵。

王子在先前被起訴的「威廉」廖亦崟、「小杰」廖允杰以重度高血壓免役後,在其他友人介紹下得知此管道,以手機聯絡陳志明,花30萬元由陳協助背負24小時血壓機、造假高血壓病歷閃兵。

王子偵查過程坦承犯罪,但檢方指出,藝人為社會公眾人物,享有高度媒體關注與名聲所帶來的社會紅利,對青年世代具有相當影響力與示範作用。王子為職業發展及演藝工作規避兵役,行為不僅違反法令,也嚴重背離社會對公眾人物期待與公民應盡責任,破壞兵役制度公信公平原則。

檢方斥責,王子在新北檢多次執行閃兵專案,且同屬「棒棒堂」的成員續被逮後,明知自身涉案情節與被查緝對象高度相似,甚至同團夥伴相繼落網,卻始終抱僥倖心理未曾主動到案說明或自首,更在媒體詢問其兵役狀態時仍矢口否認,企圖掩飾犯行,犯後態度難認良好,請求量處2年2月徒刑。

新北地院21日將開庭審理逃兵案,首度傳喚藝人陳柏霖、坤達出庭,2人分別遭檢方求刑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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