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
托育定型化契約預告 保額費不得高於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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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日電)衛福部預告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草案,過去常發生收退費爭議的保額費,未來將明定保額費上限,為不得高於新台幣5000元,托育機構取消兒童家長保留名額資格,應全額退還保額費。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今天預告訂定「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針對外界關注的保額費收費及退費方式,草案明定托育機構於確定有收托名額,並同意保留予兒童家長時,才可收取保額費。
草案指出,托育機構收取保額費不得高於5000元,兒童家長於放棄保留名額時,應通知托育機構,由托育機構依退費基準處理,當入托日前第14天以前通知者,退還保額費百分之百;入托日前第7天至第13天通知者,退還保額費60%。
入托日前第4天至第6天通知者,退還保額費30%;入托日前第2天至第3天通知者,退還保額費10%;入托日前第1天及入托當天通知或未為解約通知者,得不退還保額費。另外,托育機構取消兒童家長保留名額資格時,應全額退還保額費。
這次草案為避免托育機構巧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影響兒童家長權益,特別規定托育機構不得任意加收任何費用,僅可以收取保額費、保險費、註冊費、月費、餐 點費(含副食品)、延長托育費、逾時費,及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可收取費用,以避免消費爭議。
至於兒童家長得隨時終止契約的部分,草案明定應於5天至14天前通知托育機構,未約定者視為5天,若兒童家長未依規定提前通知托育機構,應依實際收托天數及未提前通知天數合計,於終止日起7天內,由托育機構按比例退還費用,或由兒童家長按比例給付費用予托育機構。
這次草案也定明托育機構應建立兒童健康管理機制,兒童健康狀況不佳、疑似感染或罹患衛生福利部公告的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應即在家休息;如經托育機構通知接回,兒童家長應予配合,不得拒絕托育機構停托的要求。(編輯:李淑華)1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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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婕翎台北1日電)衛福部預告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草案,過去常發生收退費爭議的保額費,未來將明定保額費上限,為不得高於新台幣5000元,托育機構取消兒童家長保留名額資格,應全額退還保額費。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今天預告訂定「托育機構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針對外界關注的保額費收費及退費方式,草案明定托育機構於確定有收托名額,並同意保留予兒童家長時,才可收取保額費。
草案指出,托育機構收取保額費不得高於5000元,兒童家長於放棄保留名額時,應通知托育機構,由托育機構依退費基準處理,當入托日前第14天以前通知者,退還保額費百分之百;入托日前第7天至第13天通知者,退還保額費60%。
入托日前第4天至第6天通知者,退還保額費30%;入托日前第2天至第3天通知者,退還保額費10%;入托日前第1天及入托當天通知或未為解約通知者,得不退還保額費。另外,托育機構取消兒童家長保留名額資格時,應全額退還保額費。
這次草案為避免托育機構巧立名目、變相收取費用,影響兒童家長權益,特別規定托育機構不得任意加收任何費用,僅可以收取保額費、保險費、註冊費、月費、餐 點費(含副食品)、延長托育費、逾時費,及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定可收取費用,以避免消費爭議。
至於兒童家長得隨時終止契約的部分,草案明定應於5天至14天前通知托育機構,未約定者視為5天,若兒童家長未依規定提前通知托育機構,應依實際收托天數及未提前通知天數合計,於終止日起7天內,由托育機構按比例退還費用,或由兒童家長按比例給付費用予托育機構。
這次草案也定明托育機構應建立兒童健康管理機制,兒童健康狀況不佳、疑似感染或罹患衛生福利部公告的法定傳染病、腸病毒或其他傳染病,應即在家休息;如經托育機構通知接回,兒童家長應予配合,不得拒絕托育機構停托的要求。(編輯:李淑華)115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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