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
台中 偷竊慣犯脫產 男加重判1年半
加入為 Google 偏好來源
將 Yahoo 設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一名黃姓中古車商,民國115年3月開著賓士車前往彰化縣一處民宅偷竊,彰化地院一審依加重竊盜罪處1年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時,汪姓被害人痛訴存了30年的金飾,被黃男拿去揮霍,且黃男惡意脫產拒賠,法官認量刑過輕改判1年6月,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黃男從事研磨技工、中古車買賣,月收入7萬元,從95年間起頻繁因為竊盜案入獄,115年3月13日14時,黃男開賓士車前往汪女位於彰化縣秀水鄉的住處,先詢問鄰居是否有人在家,接著闖入汪女住宅,竊取裝有1萬3600元的紅包,以及金項鍊1條、金戒指3個。
警方獲報後以車追人將黃男拘提到案,檢方依侵入住宅毀越門窗攜帶凶器竊盜罪起訴。彰化地院一審時,黃男對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考量其犯後尚知認錯,態度尚可及其他情狀,處1年徒刑。
黃男、檢方皆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黃男僅對量刑有意見,辯稱把偷來的金飾拿去還債,會把賓士車賣掉還錢給汪女,檢方主張黃男預謀犯案具資力卻未和解,認為一審量刑過輕。
汪女則在庭上痛斥,黃男拿她存了30年的珍藏去揮霍逍遙,法官審酌證據發現,黃男行竊當晚即赴台中市豐原區KTV消費,落網時擁充足資金,事後卻由家人將存款提領一空,毫無賠償誠意,落網時並不是自首或投案,而是消極等待警察找上門來,一審認犯後態度尚可非全然正確。
法官譴責黃男,不思以正當方式取得財物,最近一次是115年1月16日出獄,不到2個月時間又再犯,已經無法正常自食其力生活,無法融入社會經濟體系,以黃男犯後態度不佳,改判1年6月徒刑,全案確定。
【看原文連結】
將 Yahoo 設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台中市豐原區一名黃姓中古車商,民國115年3月開著賓士車前往彰化縣一處民宅偷竊,彰化地院一審依加重竊盜罪處1年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時,汪姓被害人痛訴存了30年的金飾,被黃男拿去揮霍,且黃男惡意脫產拒賠,法官認量刑過輕改判1年6月,全案確定。
判決書指出,黃男從事研磨技工、中古車買賣,月收入7萬元,從95年間起頻繁因為竊盜案入獄,115年3月13日14時,黃男開賓士車前往汪女位於彰化縣秀水鄉的住處,先詢問鄰居是否有人在家,接著闖入汪女住宅,竊取裝有1萬3600元的紅包,以及金項鍊1條、金戒指3個。
警方獲報後以車追人將黃男拘提到案,檢方依侵入住宅毀越門窗攜帶凶器竊盜罪起訴。彰化地院一審時,黃男對犯行均坦承不諱,法官考量其犯後尚知認錯,態度尚可及其他情狀,處1年徒刑。
黃男、檢方皆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黃男僅對量刑有意見,辯稱把偷來的金飾拿去還債,會把賓士車賣掉還錢給汪女,檢方主張黃男預謀犯案具資力卻未和解,認為一審量刑過輕。
汪女則在庭上痛斥,黃男拿她存了30年的珍藏去揮霍逍遙,法官審酌證據發現,黃男行竊當晚即赴台中市豐原區KTV消費,落網時擁充足資金,事後卻由家人將存款提領一空,毫無賠償誠意,落網時並不是自首或投案,而是消極等待警察找上門來,一審認犯後態度尚可非全然正確。
法官譴責黃男,不思以正當方式取得財物,最近一次是115年1月16日出獄,不到2個月時間又再犯,已經無法正常自食其力生活,無法融入社會經濟體系,以黃男犯後態度不佳,改判1年6月徒刑,全案確定。
【看原文連結】
新聞來源: 原始來源
尚無評論,成為第一個發言的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