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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監委卻查蔣得立交換生事件?監察院:一切依法行政

編輯部 20天前 3 瀏覽
沒監委卻查蔣得立交換生事件?監察院:一切依法行政
圖片來源: tw.news.yahoo.com
監院表示,一切依法行政。聯合報系資料照 監察院今天表示,有關媒體報導監察院上周就台北市長蔣萬安之子交換生事件,去電台北市政府教育局,監察院針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均本於職權依法進行查調先行程序,不分黨派,秉公處理。 監院指出,有關沒有監察委員也能查部分,內容應有誤解及不實,監察院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執法機關,向來不分黨派,秉持客觀公正之立場,本於職權依法處理。 監院表示,依利衝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五院院長、各機關職務列等簡任第12職等以上之首長、副首長、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產生之各級政府機關首長及其關係人,其罰鍰由監察院處罰之;又監察院訂有「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作業規範」,明定派案及調查程序。 監院指出,監察院依法執行上開法令規定,也參據法務部函釋,「監察院第4屆監察委員未能依法產生,致無法組成廉政委員會正常行使罰鍰裁處權,應屬行政罰法第28條所稱之『依法律規定不能開始或進行』,其時效應停止進行,但為避免時效期間過長影響正義之追求,仍應進行裁處相關之先行程序。」 監院表示,依函釋意旨,縱因無監察委員致未能正常行使罰鍰裁處權,監察院仍須本於職權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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