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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所長涉不當採購780支瘦瘦針轉賣 挨罰10萬元送廉政調查
圖片來源: tw.news.yahoo.com
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長吳政達去年涉以衛生所名義向廠商購買780支「瘦瘦針」,提供親友使用,市府衛生局今年稽查發現775支流向及使用不明,未開處方箋。食藥署今天(14日)表示,此行為已違反藥事法,將針對行為人開罰新台幣10萬元罰鍰。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副局長林碧芬表示,已依相關規定將移送醫師懲戒委員會及考績會懲處審議中。 台南市新化區衛生所長涉以衛生所名義向廠商購買780支「瘦瘦針」,提供親友使用,市府衛生局稽查後依藥事法裁罰新台幣10萬元。(中央社) 吳政達回應媒體詢問時表示,購買資金為他個人支付,以成本價提供給親友使用,並未使用公款,也沒有從中牟利,因自己思慮不周,願意接受相關裁罰懲處。 有著「瘦瘦針」稱號的GLP-1受體促效劑類藥品,台灣核准用於「體重控制」者共3種成分,包括tirzepatide、semaglutide及liraglutide,皆屬「處方用藥」,須經醫師專業醫療評估開立處方,並經藥師調劑後給藥。 食藥署自113年起與地方衛生局合作辦理專案稽查,並自114年10月起將此類藥品納入藥品追溯追蹤管理品項,要求藥商依法按月申報藥品流向資料,加強GLP-1受體促效劑注射劑的流向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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