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陳麗娜為仁武拆遷戶下跪求情 陳其邁怒嗆:不要違法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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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仁武區澄清巷違占市有地拆除爭議持續延燒,今(31)日下午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質詢時情緒激動,甚至當場走到市長陳其邁面前下跪,雙手合十請求市府給予住戶更多搬遷時間;陳其邁則強硬回應,強調市府可協助弱勢安置,但「請不要違法關說」,議長康裕成見狀也連忙勸阻請陳麗娜起身。
陳麗娜指出,市府對澄清巷拆除行動過於急迫,導致居民措手不及,她當場表示「我懇求市長多給他們一些時間搬家,不要磨刀霍霍對民眾」,質疑市府執法缺乏彈性與同理心。她認為,多數承租戶並非惡意占用,而是需要時間尋找落腳處,呼籲市府不要一刀切處理。
面對質疑,陳其邁語氣轉趨嚴厲直說,市府已盤點相關住戶安置情況,包含70歲以上長者在內共10人,其中2人已入住親屬住所,7戶自行租屋,另有1戶入住市府安排的鳳山社宅。若屬短期安置需求,工務局可通融數天,「會全力協助」。
陳其邁指出,部分占用情形並非單純居住需求,舉例有建商在現場設置招待所,甚至出現打麻將、飲酒及設置鴿舍等使用情況,「這種人有錢還占用市有土地」,質疑議員替此類個案關說並不恰當,並明確表示「高雄市政府拒絕」,強調市府責任是「維護公共利益、照顧弱勢」,但不接受違法關說。
就在雙方言詞交鋒之際,陳麗娜突然走到備詢台前下跪,情緒激動表示「請不要污衊他們了」,強調不應因個別案例否定整體住戶需求,並呼籲市府正視仍需協助的居民。陳其邁則當場回嗆「你可以去跪建商」,康裕成見狀也出面制止,要求陳麗娜起身,現場氣氛一度緊繃。
針對拆除爭議,財政局指出,有關澄清巷占用市有地違建拆除案,這些長期占用市有地之違建,有道場、鴿舍、倉庫及部分的住家使用,強調依法拆除占用市有地的違建,請占用人務必配合。
財政局指出,現有住戶皆非中、低收入戶,市府自民國114年12月起通知該建物屬違建,如未自行拆除,於115年3月16日起依法拆除,已給予適當搬遷時間。期間區公所針對每戶至少到府關懷5次以上,其中2棟住戶已入住鳳山建國新城社宅,3棟住戶搬離他處自行租屋,6棟住戶已有居處,表示無住屋需求。
針對市府收回被占用市有地的違建,財政局說,占用戶本應自行拆除搬遷,惟已考量部分占用戶有搬遷需求,為協助順利搬遷,特予發放搬遷補助金,針對高齡者也從優補助。
財政局說明,本案土地為原高雄縣於41年總登記取得,倘該筆土地於日治時期為該住戶所有,逾土地總登記期限未申請登記者,依法土地登記權屬應為國有而非市有,因此依現有資料顯示,該住戶係屬長期非法占用,而非屬日據時代未登記土地。
此外,財政局指出,本案自105年1月1日起開徵,往前追收5年無權占用之使用補償金迄今,故縣市合併前該住戶並未繳納任何費用,其地價稅亦由政府繳納,已長期無償使用市有土地。
【看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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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仁武區澄清巷違占市有地拆除爭議持續延燒,今(31)日下午國民黨高市議員陳麗娜質詢時情緒激動,甚至當場走到市長陳其邁面前下跪,雙手合十請求市府給予住戶更多搬遷時間;陳其邁則強硬回應,強調市府可協助弱勢安置,但「請不要違法關說」,議長康裕成見狀也連忙勸阻請陳麗娜起身。
陳麗娜指出,市府對澄清巷拆除行動過於急迫,導致居民措手不及,她當場表示「我懇求市長多給他們一些時間搬家,不要磨刀霍霍對民眾」,質疑市府執法缺乏彈性與同理心。她認為,多數承租戶並非惡意占用,而是需要時間尋找落腳處,呼籲市府不要一刀切處理。
面對質疑,陳其邁語氣轉趨嚴厲直說,市府已盤點相關住戶安置情況,包含70歲以上長者在內共10人,其中2人已入住親屬住所,7戶自行租屋,另有1戶入住市府安排的鳳山社宅。若屬短期安置需求,工務局可通融數天,「會全力協助」。
陳其邁指出,部分占用情形並非單純居住需求,舉例有建商在現場設置招待所,甚至出現打麻將、飲酒及設置鴿舍等使用情況,「這種人有錢還占用市有土地」,質疑議員替此類個案關說並不恰當,並明確表示「高雄市政府拒絕」,強調市府責任是「維護公共利益、照顧弱勢」,但不接受違法關說。
就在雙方言詞交鋒之際,陳麗娜突然走到備詢台前下跪,情緒激動表示「請不要污衊他們了」,強調不應因個別案例否定整體住戶需求,並呼籲市府正視仍需協助的居民。陳其邁則當場回嗆「你可以去跪建商」,康裕成見狀也出面制止,要求陳麗娜起身,現場氣氛一度緊繃。
針對拆除爭議,財政局指出,有關澄清巷占用市有地違建拆除案,這些長期占用市有地之違建,有道場、鴿舍、倉庫及部分的住家使用,強調依法拆除占用市有地的違建,請占用人務必配合。
財政局指出,現有住戶皆非中、低收入戶,市府自民國114年12月起通知該建物屬違建,如未自行拆除,於115年3月16日起依法拆除,已給予適當搬遷時間。期間區公所針對每戶至少到府關懷5次以上,其中2棟住戶已入住鳳山建國新城社宅,3棟住戶搬離他處自行租屋,6棟住戶已有居處,表示無住屋需求。
針對市府收回被占用市有地的違建,財政局說,占用戶本應自行拆除搬遷,惟已考量部分占用戶有搬遷需求,為協助順利搬遷,特予發放搬遷補助金,針對高齡者也從優補助。
財政局說明,本案土地為原高雄縣於41年總登記取得,倘該筆土地於日治時期為該住戶所有,逾土地總登記期限未申請登記者,依法土地登記權屬應為國有而非市有,因此依現有資料顯示,該住戶係屬長期非法占用,而非屬日據時代未登記土地。
此外,財政局指出,本案自105年1月1日起開徵,往前追收5年無權占用之使用補償金迄今,故縣市合併前該住戶並未繳納任何費用,其地價稅亦由政府繳納,已長期無償使用市有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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