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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萬安兒風波燒!藍質疑介入調查 監察院駁斥:本於職權釐清相關事實
圖片來源: tw.news.yahoo.com
監察院表示,即便無監察委員而未能正常行駛罰鍰裁處權,但仍須本於職權釐清事實,先行調查,因此為了解交換生計劃的事實,因此先去電北市教育局政風室詢問該計劃的執行機關、決行層級等。(圖/資料照,記者鄭孟晃攝影) 台北市長蔣萬安兒子蔣得立風波延燒,國民黨北市議員柳采葳、張斯綱今(8)日質詢時指出,監察院竟為此事而有「專員」去電市府。監察院稍早表示,依法即便無監察委員而未能正常行駛罰鍰裁處權,但仍須本於職權釐清事實,先行調查,因此為了解交換生計劃的事實,因此先去電北市教育局政風室詢問該計劃的執行機關、決行層級等,與報導內容應有誤解與不實,監察院向來不分黨派、秉公依法處理。 監察院表示,有關媒體報導等情,內容應有誤解及不實,監察院為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利衝法)之執法機關,向來不分黨派,秉持客觀公正之立場,本於職權依法處理,特此嚴正澄明: 一、依利衝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規定,五院院長、各機關職務列等簡任第12職等以上之首長、副首長、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選舉產生之各級政府機關首長及其關係人,其罰鍰由監察院處罰之。又監察院訂有「監察院辦理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案件作業規範」,明定派案及調查程序。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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