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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明才服務處主任栽了!罷免造假判決出爐 「這人」竟成幫兇

編輯部 2026-05-26 322 瀏覽
羅明才服務處主任栽了!罷免造假判決出爐 「這人」竟成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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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時中心/黃于庭報導

去年公民團體發起「全國大罷免」運動,雖最後成果不如預期,但仍掀起台灣的群眾意識;而國民黨「以罷制罷」反制,各黨部卻被接連抓包偽造連署,許多黨公職因此成為階下囚。國民黨立委羅明才新店服務處主任劉時郡、林姿伶,以及前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吳春美,遭控偽造民進黨新北市議員陳乃瑜罷免連署書,被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3人對罪刑坦承不諱。今(26)日北院判決出爐,3人均可緩刑3年,可上訴。

回顧案情,國民黨2025年4月發起「除瑜回收」行動,然而有民眾指控罷免連署涉及造假,向北檢告發。對此,檢方立案並介入偵辦,發現數百份提議書筆跡造假,另有部分提議人已死亡、戶籍不符,整體造假率達2.7%。

值得注意的是,涉嫌偽造文書的3人當中,吳春美曾任民進黨新店區黨部主委,爭取議員提名失利之後,經由林姿仱協助,使其政治生命不致於中斷。她為了「還人情」,竟指示3名兒子與媳婦抄寫名冊,合計造假666份罷免連署書。

此外,劉時郡、林姿伶則擅自取得親友個資,或整理黨員名冊抄寫提議人,共合力偽造90份提議連署書。北檢認定,3人均對罪刑供認不諱,若審理時同樣自白認罪,建請從輕量刑。

案經北院審酌,劉時郡判刑1年8月、緩刑3年,另得向國庫支付30萬元、義務勞務60小時,同時接受法治教育6場次;林姿伶判刑1年5月、緩刑3年,向國庫支付20萬元、義務勞務40小時,並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吳春美判刑1年4月、緩刑3年,支付公庫15萬元、接受法治教育4場次,可上訴。

《民視新聞網》提醒您:「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原文出處:快新聞/羅明才服務處主任栽了!罷免造假判決出爐 「這人」竟成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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