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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三「訃聞列孝媳」對戰元配「找女人同意書」法官判尪免賠
圖片來源: tw.news.yahoo.com
台中地院。(記者陳建志攝) 〔記者陳建志/台中報導〕台中一名人妻指控先生和小玉(化名)發生婚外情,兩人不但共同出遊,先生投保旅行平安險時也將小玉填為配偶,就連婆婆過世訃聞也將小玉列為孝媳,侵害配偶權重大,提告求償100萬元;先生否認,並拿出太太所簽兩份「本人同意先生對外找女人」的協議書;台中地院審理後,認為人妻簽該協議書,顯示夫妻關係名存實亡,也無法舉證小玉與先生關係親密,判決駁回,可上訴。 這名人妻主張,1991年底和丈夫結婚,小玉(化名)明知先生有配偶,卻從2019年開始和先生交往,兩人除多次共同出遊,婆婆過世時,訃聞上竟寫小玉為孝媳,先生投保旅行平安險時也填小玉為配偶,就連先生生病,小玉也貼身照料,已逾越一般男女間正常社交往來分際,侵害配偶權情節重大,請求兩人連帶賠償100萬元。 台中地院審理時,人夫則辯稱共同出遊的照片並無親密舉動;訃聞登載僅為人情考量,被保險人名冊的填載實屬筆誤;小玉雖在自己生病期間照料,尚不足以證明有侵害配偶權的行為。且妻子分別於1998年6月9日、2015年1月9日親筆書寫「本人不喜歡做夫妻間的事,每次先生找我都厭惡至極,本人同意先生對外找女人,絕不怨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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