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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愛要早關心,不要選手奪冠、摘金才來收稻尾

編輯部 2026-07-05 15 瀏覽
高爾夫》愛要早關心,不要選手奪冠、摘金才來收稻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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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開新聞中心 Thomas LO台北採訪報導】高爾夫球,是台灣在奧運會參賽運動項目中,被歸類為跟舞廳或舞場同為八大行業的運動項目,學生運動員到高爾夫球場(包含高球練習場),參加比賽或練習打球,球員每一次都需繳付娛樂稅。台灣女子職業高爾夫協會副理事長葉欣寧呼籲政府:「希望政府,不是在我們贏冠軍、拿金牌的時候,才說愛我們,請在平常的時候,就多關心我們一點。」

台灣女子職業高爾夫協會副理事長葉欣寧說:「我學球到現在,已經有二十六年了。主要是因為我的爸爸很愛打球。」

因為葉爸爸是十項運動員,葉欣寧小時候就接觸了跳高、100公尺等田徑項目。但是爸爸覺得運動田徑,未來沒有什麼好出路,希望她有一個比較好的未來,因此在網球跟高爾夫,最後選擇了高爾夫。

剛開始練球,小朋友並不知道,打球有什麼花費,都是爸爸、媽媽在花錢請教練。一直到長大之後,葉欣寧才發現,打球其實蠻貴的,尤其當她自己開始付帳單的時候,才感受到打球、練球真的不便宜,比賽後,結算費用,一場比賽三、四天的開銷,隨便都得要數萬元。

任何運動都辛苦,職業高爾夫球員尤其是,打過高球賽的人都知道,不是說有練球,就會打得好,也不是說狀況好,就會打得好,你要什麼都具備了,才有贏得冠軍的可能。

「冠軍當然非常棒,我在轉職業八年後,才贏得首勝。」葉欣寧說:「讓我比較深刻的印象,其實是連續被淘汰比賽的那種心態,因為打比賽很貴,要報名費、要打球錢,要住宿,所有的東西都是自己買單。而當你被淘汰,就什麼都沒有了,獎金無、比賽收支直接變成負數。」

高爾夫大家覺得好玩嘛,但是當你當了選手,變成職業來養家餬口,就不好玩了。「一場、兩場、三場、當到五場的時候,你會覺得壓力山大,我還要堅持下去嗎?會有不如放棄的想法。比賽輸贏牽扯到生活存活,是所有職業球員都得背負的心理壓力。」葉欣寧說道。

葉欣寧說:「最近發現台灣真的萬萬稅,原來高球運動員的每一場球都得付娛樂稅。我覺得這一點相當不合理,因為我們是運動員,打球是我們的工作,我們希望能多多練習、打好球為臺灣爭光,尤其是現在,高爾夫球已經是奧運、亞運的競賽項目,所以運動員在球場練習,不應該要繳娛樂稅。」

高球運動員的成長過程,高球主管單位並沒有什麼幫忙,運動員小時候打比賽,都是靠家人支助費用。如果娛樂稅的問題可以適當的解決,相信對台灣高爾夫選手有一些幫助。

「在我們努力往前拚搏的時候,希望政府可以推我們一把,而不是絆我們一腳。」葉欣寧說:「尤其,我們明明是在陽光下的競技運動,卻被歸類是跟舞廳、舞場一起繳娛樂稅的娛樂項目。這讓我們的心情尤其複雜,也很難過,因為我們這麼努力,卻不被國家所重視,我真的覺得,這兩個是不一樣。」

葉欣寧說:「我希望,不是在我們贏了冠軍、拿到金牌的時候,政府才出來說愛我們,可以在平常的時候,就多關愛我們一點嗎?」

立法院會115年4月24日三讀通過《娛樂稅法》部分條文,刪除電影、職業性歌唱、說書、舞蹈、馬戲、魔術、技藝表演、夜總會等各種表演,還有各種競技比賽的娛樂稅;至於舞廳或舞場、高爾夫球場等,仍要課徵娛樂稅,

但增訂地方政府可以視需要停徵以上各款規定課稅項目的娛樂稅,經地方議會通過,報財政部備查。

高爾夫本質是運動,不應被當成娛樂消費。台灣球場公會組織-中華民國高爾夫球場事業協進會將優先推動地方政府停徵,並持續爭取制度合理化。相關學生教育、選手培訓、賽事舉辦,仍應優先爭取學生運動員取消娛樂稅,凸顯修法不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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