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新聞

竹北天坑案一審出爐 楊文科脫罪、兩公務員涉不法利益有罪

編輯部 17天前 2 瀏覽
竹北天坑案一審出爐 楊文科脫罪、兩公務員涉不法利益有罪
加入為 Google 偏好來源

將 Yahoo 設為首選來源,在 Google 上查看更多我們的精彩報導

〔記者廖雪茹/新竹報導〕竹北市「豐采520」建案天坑事件今天宣判,新竹法院在宣判後召開記者會說明,其中新竹縣長楊文科一審被判無罪,時任縣府工務處長江良淵、承辦員黃彧思,明知該建案因坍塌而停工,為圖利豐邑建設、頌恩公司不法利益,無視法律,默許該建案在停工期間仍持續施工,2人都被有罪。

檢方在本案中,指控新竹縣長楊文科等公務員涉違法復工圖利,認楊文科、時任工務處長江良淵、承辦員黃彧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對於主管或監督事務違背法令圖利罪嫌。江、黃2人另涉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

新竹地院宣判,楊文科無罪。江良淵在圖利罪部分處有期徒刑5年4月、褫奪公權4年,在財產來源不明罪處2年8月、褫奪公權4年,2罪應執行6年6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黃男共同犯圖利罪處5年2月、褫奪公權3年。

法院認為,江良淵身為竹縣府工務處長,黃彧思為建管科路工,明知豐采520建案因坍塌而停工,為圖利豐邑建設、頌恩公司不法利益,無視法律,默許該建案在停工期間仍持續施工,使該案在停工期間違法施工共計77日,獲得共計3984萬801元不法利益。

另江良淵在此案扣得高達1483萬5000元現金,對該來源可疑財產,江在偵查中猶為不實的說明,破壞陽光法案所要求公務員誠實申報財產規範。

針對公務員涉犯圖利罪嫌、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嫌部分,法院指出,建案復工雖經楊文科在2022年7月31日公開指示成立專案小組釐清肇因,但專案小組僅供參考諮詢,復工與否的決定權限仍應歸屬新竹縣政府工務處。

工務處雖未待鑑定單位出具「事故原因」鑑定報告即核准「豐采520」建案第2次、第3次復工,但復工審查都有依職權範圍內專業性事項決定,尚難認有違反誠實信用原則,逾越權限、濫用權力情形。

至於復工仍有發生坍塌,惟行政機構是否有裁量濫用,應以其為行政處分時判斷的人事時地物現況,而不得以事後發生之事,反論行政機關當時所為的決定為違法濫權。

因此,就豐采520建案歷次復工部分,尚無充足證據可認楊文科、江良淵、黃彧思明知違法而濫權,也難認楊等人涉有貪污圖利犯行。

【看原文連結】

更多自由時報報導竹北天坑案被控涉貪 楊文科一審無罪特斯拉陷新竹天坑引爆楊文科涉貪案 今天下午4點宣判新竹天坑案下午宣判 楊文科如因貪污罪判刑將停職不服天坑案一審判決 豐邑建設:將依法提起上訴

新聞來源: 原始來源

分享本文
請登入後發表評論
立即登入

尚無評論,成為第一個發言的人吧!

首頁 新聞 商家 活動 UTV AI 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