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京華廣場土地轉售藏「未爆彈」 苗博雅:20%容獎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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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及子公司鼎越開發於8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將以728%容積率為基礎、不使用20%違法容積獎勵,啟動出售京華廣場土地。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擔憂,北市府核定的細部都市計畫20%容獎還在,沒有經過撤銷更正,如轉手新地主再次主張容獎,恐成為「未爆彈」,要求市府在京華城土地出售前,取消都市計畫容獎。台北市長蔣萬安9日回應,只要判決書明確指出20%容獎違法,市府調查小組會依照程序做出決定。
蔣萬安今日下午赴議會做施政報告,苗博雅指出,京華城案宣判新聞稿看過了嗎、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認定京華城自創容積獎勵是違法的;蔣萬安回應「我有看到新聞稿,媒體有報導」;苗博雅說,京華城自創容獎違反通案性跟平等原則,也欠缺法律依據,而且抵觸細部計畫的法規,抵觸台北市議會制定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關於商三、商三特上限560%的規定,昨天中石化發佈要跟相關單位積極溝通,尋求合法合理解決方案之後,要賣掉、轉手京華城土地,中石化有跟北市府溝通嗎?蔣萬安表示「沒有。」
苗博雅說,民國110年11月1號市府核定公告的細部都市計畫,裡面提及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20%的獎勵,一直到現在這個獎勵都還在,沒有經過撤銷,也沒有經過更正,京華城目前做法掛件20%樓地板先不使用、變更設計,請教同為法律人的蔣萬安,這次變更設計如果轉手賣新地主,新地主是否可以再掛件要變更設計、再次主張容獎勵,如果蔣萬安是新地主的律師,會告訴新地主這條路、可以試著爭取看看;蔣萬安表示,「理論上是。」
苗博雅說,「理論上是」這是未爆彈,未來細部都市計畫沒有修正,不管中石化可能賣給第3人,第3人還會賣給第4人,層層轉手後爭議永遠在;就像之前最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捐地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當時市府說這是一次性的,沈慶京說這是永久的,結果後來延續10、20年爭議這麼多,也有1位前任市長因此案被判了13年。
苗博雅直言,今天有2條路,法院在判決裡面有認定細部都市計劃是行政處分,根據《行政程序法》違法行政處分,原處分機關可以職權撤銷,原處分機關是台北市政府,蔣萬安是否願意職權撤銷?蔣萬安說,只要判決書上明確指出這20%的容積獎勵是違法,當然市府會依照《行政程序法》,必須要讓不利處分的相對人陳述意見機會之後,調查小組就會做出決定。
苗博雅表示,法院認定這是賄賂情況,所以也沒有京華城信用保護的問題,另外還有一個依據,《都市計劃法》指出都市計畫發佈3至5年內本來就應該要通盤檢討一次,法條文字是用應,京華城細部計畫發佈了4年,本來按照《都市計劃法》職權上也可以再檢討,在京華城土地轉手之前,市府會不會取消細部計畫的容積獎勵?蔣萬安強調,一定會依照判決的內容,依照相關的執行程序完備,調查小組就會做出決定。
苗博雅說,時間點非常重要,如果在土地賣之前沒有完成程序,未來的新地主來跟市府行政爭訟20%容獎,這件事情在蔣萬安任內就沒有辦法解決,要求京華城出售獨立之前取消容獎。
【看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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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及子公司鼎越開發於8日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將以728%容積率為基礎、不使用20%違法容積獎勵,啟動出售京華廣場土地。台北市議員苗博雅擔憂,北市府核定的細部都市計畫20%容獎還在,沒有經過撤銷更正,如轉手新地主再次主張容獎,恐成為「未爆彈」,要求市府在京華城土地出售前,取消都市計畫容獎。台北市長蔣萬安9日回應,只要判決書明確指出20%容獎違法,市府調查小組會依照程序做出決定。
蔣萬安今日下午赴議會做施政報告,苗博雅指出,京華城案宣判新聞稿看過了嗎、台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認定京華城自創容積獎勵是違法的;蔣萬安回應「我有看到新聞稿,媒體有報導」;苗博雅說,京華城自創容獎違反通案性跟平等原則,也欠缺法律依據,而且抵觸細部計畫的法規,抵觸台北市議會制定的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關於商三、商三特上限560%的規定,昨天中石化發佈要跟相關單位積極溝通,尋求合法合理解決方案之後,要賣掉、轉手京華城土地,中石化有跟北市府溝通嗎?蔣萬安表示「沒有。」
苗博雅說,民國110年11月1號市府核定公告的細部都市計畫,裡面提及韌性城市、智慧城市、宜居城市20%的獎勵,一直到現在這個獎勵都還在,沒有經過撤銷,也沒有經過更正,京華城目前做法掛件20%樓地板先不使用、變更設計,請教同為法律人的蔣萬安,這次變更設計如果轉手賣新地主,新地主是否可以再掛件要變更設計、再次主張容獎勵,如果蔣萬安是新地主的律師,會告訴新地主這條路、可以試著爭取看看;蔣萬安表示,「理論上是。」
苗博雅說,「理論上是」這是未爆彈,未來細部都市計畫沒有修正,不管中石化可能賣給第3人,第3人還會賣給第4人,層層轉手後爭議永遠在;就像之前最早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捐地12萬平方公尺樓地板,當時市府說這是一次性的,沈慶京說這是永久的,結果後來延續10、20年爭議這麼多,也有1位前任市長因此案被判了13年。
苗博雅直言,今天有2條路,法院在判決裡面有認定細部都市計劃是行政處分,根據《行政程序法》違法行政處分,原處分機關可以職權撤銷,原處分機關是台北市政府,蔣萬安是否願意職權撤銷?蔣萬安說,只要判決書上明確指出這20%的容積獎勵是違法,當然市府會依照《行政程序法》,必須要讓不利處分的相對人陳述意見機會之後,調查小組就會做出決定。
苗博雅表示,法院認定這是賄賂情況,所以也沒有京華城信用保護的問題,另外還有一個依據,《都市計劃法》指出都市計畫發佈3至5年內本來就應該要通盤檢討一次,法條文字是用應,京華城細部計畫發佈了4年,本來按照《都市計劃法》職權上也可以再檢討,在京華城土地轉手之前,市府會不會取消細部計畫的容積獎勵?蔣萬安強調,一定會依照判決的內容,依照相關的執行程序完備,調查小組就會做出決定。
苗博雅說,時間點非常重要,如果在土地賣之前沒有完成程序,未來的新地主來跟市府行政爭訟20%容獎,這件事情在蔣萬安任內就沒有辦法解決,要求京華城出售獨立之前取消容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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