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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機票遇天災取消航班 旅行社不得收退改票手續費

編輯部 16小時前 3 瀏覽
買機票遇天災取消航班 旅行社不得收退改票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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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10日電)觀光署今天表示,若旅客向旅行社購買機票,遇到天災等不可抗力事由導致航班取消,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退改票手續費,若業者違反規定最高可開罰新台幣5萬元。

不少旅行業者都會在官網中載明,如果旅客向旅行業者購買機票,遇到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使得航班取消,會向消費者收取機票改票或退票手續費或服務費,大約在300元到500元不等。

為保障消費者權益,交通部觀光署日前發函提醒業者,針對不可抗力事由導致航班取消時,旅行業者不得向消費者收取非自願性退改票手續費,網站資訊揭露及契約條款有相關規定者一併修正。

觀光署表示,如有業者違反規定,會輔導業者改善,若仍未改善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55條第3項規定裁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編輯:陳清芳)11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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