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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療養院患者險噎死,救護車超過1小時才到!醫院為何不敢打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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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南療養院患者險噎死,救護車超過1小時才到!醫院為何不敢打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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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立嘉南療養院2個月內接連發生2起緊急轉送延誤,一名病患異物哽塞、失去意識,民間救護車卻65分鐘後才抵達。醫院遇到危急病患,到底能不能直接打119?這起事件也揭開精神專科醫院長年的急救困境。

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日前爆發緊急轉送延誤事件。一般精神科主任沈正哲揭露,院內短短2個月內,接連發生2起住院病患生命徵象不穩的危急事件。

其中一名病患因異物哽塞,血氧一度驟降至44%、失去意識,院方依照平時流程通知簽約的民間救護車,沒想到整整等了65分鐘才抵達;另一起個案則是病患突然倒地休克,救護車也花了27分鐘才到院。

沈正哲指出,第一線醫護人員面對危急病患,並非不知道可以向119求援,而是院內長期流傳,過去曾有同仁因為打119轉送病患,事後遭地方衛生局「關切」、甚至被責難。久而久之,讓基層形成顧忌,即使碰到分秒必爭的急症,也不敢立刻撥119。

這起事件也凸顯精神專科醫院長期存在的一道難題:本身缺乏急重症救治能力的專科醫院,一旦住院病患突然心肺功能停止、休克或嚴重呼吸道阻塞,究竟該等民間救護車,還是直接呼叫119?公部門緊急救護與一般轉院之間,界線究竟畫在哪裡?

面對基層醫師陳情與外界關注,衛福部主任秘書劉玉娟表示,衛福部已著手處理,將由衛福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前往嘉南療養院,實地了解緊急轉送流程。

劉玉娟指出,部立醫院需要緊急外送的急重症個案雖然不算頻繁,但只要發生,就直接關係病人安全。後續將從幾個方向檢討:

1. 檢視並重訂轉院合約:重新檢視醫院與民間救護車業者的合約,包括到院時限、履約規範,以及是否有必要增加備援車輛,避免真正緊急時卻無車可用。

2. 評估自設救護車量能:評估精神專科醫院自設救護車的可行性,例如配置專用救護車,以及具緊急救護技術員(EMT)資格的相關人力,補強緊急外送能力。

3. 跨單位協調建立分級機制:衛福部將邀集地方衛生局與消防局召開協調會議,進一步釐清院方碰到緊急個案時,什麼情況應由119介入、什麼情況屬於一般轉院,建立更清楚的分流機制。

嘉南療養院所在的地方主管機關台南市衛生局及消防局也表示,現行法令並未禁止醫療院所撥打119。過去針對醫療機構的了解或溝通,多半是確認非緊急個案、例行轉診是否適當使用公共救護資源,並非限制OHCA(到院前心肺功能停止)、嚴重呼吸道哽塞或生命徵象不穩的病患尋求緊急救援。

「醫院到底能不能叫119?」看似是一個簡單的問題,實際到了第一線,卻沒有那麼單純。

依第一線消防救護人員的實務經驗,各縣市消防局勤務指揮中心接獲119報案後,不論地點是在民宅、馬路或醫療院所,基於人命救助優先原則,「只要民眾或機構敢打,消防隊就絕對會派車,不可能當場拒絕」。

真正容易產生爭議的,往往是後續對「緊急救護」與「一般轉院」的認定。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救護員指出,消防實務上確實經常遇到長照、安養機構或部分診所,病患只是需要回診、一般看診,或僅有血壓偏高、意識清楚等非緊急狀況,卻直接撥打119要求送醫。當119被當成免費轉送工具,勢必排擠真正需要緊急救護的民眾。

另一方面,醫療院所本身也有責任。依《醫療法》及《緊急醫療救護法》相關規範精神,醫療機構對院內病患負有診治及基本急救義務,需要轉院時,也應做好必要的醫療處置與交接。如果院方未妥善處置便要求消防接手,或病患身上帶有多重管路、點滴,情況危急卻沒有適當醫護人員陪同,也可能在現場衍生權責問題。

正因過去曾有醫療院所或診所機構濫用公共資源,遭消防或衛生單位事後檢討,慢慢在第一線形成另一種壓力,認為只要從醫院打119,就可能「被關切」,最後反倒是遇到猝死、哽塞等急迫狀況時裹足不前,陷入不敢叫119、民間救護車又等不到的致命空窗,耽誤救命時間。

嘉南療養院的情況,也反映出精神專科醫院本身的特殊困境。

全台包含部立、市立、公法人及私立在內,有大約30家精神專科醫療院所。與一般綜合醫院相比,精神專科醫院可能同樣住著數百名病患,但院內主要醫療量能集中在精神科,並不一定具備完整的內外科急診、加護病房或呼吸治療設備。

多數精神疾病患者住院期間雖然不會頻繁發生急重症,但心肌梗塞、中風、窒息、休克等狀況仍可能突然出現,一旦發生,現場醫護人員能做的是立即急救、維持生命徵象,後續仍必須盡快送往具備急重症能力的綜合醫院。

問題就在於,精神專科醫院若自行配置全天候救護車,不只要負擔車輛購置、維修與保養,還得安排具EMT資格的救護車駕駛與相關人力輪班。對一年只有少數緊急轉送需求的醫院而言,長期維持一套24小時待命的人力與車輛並不容易,因此多數院所仍選擇與民間救護車業者簽約。

但民間救護車同時可能承接多家醫院、長照機構或其他轉送業務,車輛若正在外執勤,就很難像119一樣,在接獲通報後迅速調派鄰近車輛。

平時或許只是等待時間長一點,但若碰上異物哽塞、心肺功能停止等必須以分鐘計算的急症,10幾分鐘、甚至數十分鐘的等待,都可能讓病患面臨嚴重腦損傷甚至死亡的風險。

要徹底避免類似悲劇重演,主管機關與醫療體系必須從制度面釐清界線,建立可長可久的配套措施:

1. 建立明確的「緊急程度雙軌分流標準」

第1步是把緊急救護與一般轉院的界線說清楚,別再讓第一線醫護人員自行猜測。

主管機關應與各縣市衛生局、消防局共同訂出較明確的院內緊急求援指引。例如遇到OHCA、異物哽塞且無法解除、嚴重低血氧、休克等明顯威脅生命的情況,院方第一線人員應可直接撥打119,不必層層請示;至於病況穩定、需要進一步檢查或治療的一般轉院個案,則仍由簽約的民間救護車負責。

如此才能一方面避免119被當成一般轉院工具,另一方面也讓醫護人員在真正危急時敢於求援。

2. 檢討民間救護車簽約機制與履約罰則

如嘉南療養院的狀況,現行外包契約動輒訂定25分鐘抵達,對於急救而言緩不濟急。主管機關應協助專科醫院檢討採購規範,要求業者明定「緊急出車優先級別」與車輛調度保證,並設立明確的延遲罰則與備援機制,避免民間業者因接單過多而延誤後送。

3. 精神專科醫院與鄰近綜合醫院建立「綠色急救通道」

單純依靠叫車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各精神專科醫院應與鄰近具備急診能力的綜合醫院建立區域聯防機制,事前先談好轉送、聯繫及重症交接流程,病患一旦惡化,接收端能提前準備,減少轉院過程中的空窗。

4. 消除第一線人員心理負擔

主管機關必須把訊息清楚傳達到第一線:醫療院所不應濫用119,但真正遇到危及生命的急症,也不該因為害怕「事後被關切」而不敢求救。

救護資源有限,確實需要合理使用;但界線若始終模糊,最後承擔風險的,仍是躺在病床上、正在等待救援的人。

(本文諮詢專家:衛福部嘉南療養院一般精神科主任沈正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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