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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貨遭鋼捲壓死 雇主父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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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貨遭鋼捲壓死 雇主父女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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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南屯區民國113年11月發生一起工安意外,彰化某鋼鐵公司的王姓物料司機載送鋼捲至下游廠,他一剪開打包帶的瞬間,就遭傾倒的鋼捲猛壓頭部當場死亡,台中地院近日宣判,認鋼鐵公司負責人陳姓父女,未提供必要防護措施,依過失致死判父親4月、女兒3月徒刑,鋼鐵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併科罰金5萬元。

判決書指出,陳姓父女為該間鋼鐵公司負責人,113年1月2日雇用王男擔任司機載運物料,但陳姓父女明知勞工從事單一重量超越100公斤物料裝卸時,應指定專人決定作業方法,確認有無墜落危險,以及適當設備防止物料移動,但兩人並未按照規定執行。

王男113年11月29日下午載送鋼捲前往台中市南屯區下游廠,結果他將綁於車尾6捲鋼捲的鋼製打包帶剪斷時,鋼捲因支撐力不足失去平衡往左倒塌,王男被輾壓至地面,頭部與全身受有嚴重傷勢當場死亡,檢方依過失致死、《職業安全衛生法》起訴。

台中地院一審時,陳姓父女皆坦承犯行,法官勘驗相關事證,認定陳姓父女身為雇主與職安衛生主管,疏未注意的行為與王男死亡有因果關係,更造成王男家屬突失至親,受有天人永隔之人間至痛。

不過法官同時考量,陳姓父女已賠償完畢,家屬同意給予緩刑等情狀,但陳父因有類似案件正於緩刑期間,雖然此案仍是偶發性犯罪,仍不宜宣告緩刑,因此依過失致死判父親4月,女兒3月徒刑、緩刑2年,皆可易科罰金,至於鋼鐵公司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併科罰金5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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