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
逾半門檻不低 綠三度倒閣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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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蔣萬安27日透露,不少立委私下向他提到醞釀倒閣,若國民黨內部有共識、民眾黨也支持,他樂觀其成。不過,回顧中華民國憲政史,立法院過去曾有3次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並進入表決,但3案最後均未通過,也就是說,至今從未真正倒閣成功。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俗稱「倒閣」,但須由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並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門檻不低。根據紀錄,中華民國憲政史上共有3次不信任案進入表決。
第一次發生於民國88年,時任總統為李登輝、行政院長蕭萬長,民進黨與新黨分別提出不信任案,但表決未能取得過半支持,倒閣案宣告失敗。第二次則出現在民國101年,時任總統為馬英九、行政院長為陳冲,由民進黨團提出不信任案,台聯也表態支持,最終同樣因贊成票未過半而未能通過。
第三次為民國102年「九月政爭」後,在馬英九總統任內,民進黨立委對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不信任案,最終仍未取得過半支持,成為迄今最近一次進入表決程序的倒閣嘗試。自此之後,立法院雖多次出現倒閣聲浪,但始終未再進入實際表決程序。
現行立法院共113席,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民進黨51席、無黨籍2席。立法院若要提出不信任案,首先須獲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也就是至少38席支持。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接續48小時內完成記名投票,並須獲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至少需57票才能通過,民眾黨的意向將是關鍵。
若不信任案通過,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總統經諮詢立法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60日內舉行立委選舉。若總統未解散立法院,國會則維持運作。而倒閣若未獲通過,則1年內不得對同一位行政院長再提倒閣。
【看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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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蔣萬安27日透露,不少立委私下向他提到醞釀倒閣,若國民黨內部有共識、民眾黨也支持,他樂觀其成。不過,回顧中華民國憲政史,立法院過去曾有3次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並進入表決,但3案最後均未通過,也就是說,至今從未真正倒閣成功。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對行政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俗稱「倒閣」,但須由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提出,並經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門檻不低。根據紀錄,中華民國憲政史上共有3次不信任案進入表決。
第一次發生於民國88年,時任總統為李登輝、行政院長蕭萬長,民進黨與新黨分別提出不信任案,但表決未能取得過半支持,倒閣案宣告失敗。第二次則出現在民國101年,時任總統為馬英九、行政院長為陳冲,由民進黨團提出不信任案,台聯也表態支持,最終同樣因贊成票未過半而未能通過。
第三次為民國102年「九月政爭」後,在馬英九總統任內,民進黨立委對行政院長江宜樺提出不信任案,最終仍未取得過半支持,成為迄今最近一次進入表決程序的倒閣嘗試。自此之後,立法院雖多次出現倒閣聲浪,但始終未再進入實際表決程序。
現行立法院共113席,國民黨52席、民眾黨8席、民進黨51席、無黨籍2席。立法院若要提出不信任案,首先須獲全體立委三分之一以上連署,也就是至少38席支持。不信任案提出72小時後,應於接續48小時內完成記名投票,並須獲全體立委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至少需57票才能通過,民眾黨的意向將是關鍵。
若不信任案通過,行政院長應於10日內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總統經諮詢立法院長後,得宣告解散立法院;立法院解散後60日內舉行立委選舉。若總統未解散立法院,國會則維持運作。而倒閣若未獲通過,則1年內不得對同一位行政院長再提倒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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