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
基隆 叔姪為冰箱互毆 遭判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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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對林姓叔姪今年2月因細故發生口角,在家中大打出手,事後都自認是「正當防衛」,各自驗傷提告對方傷害。基隆地方法院審理終結,認為林姓叔姪兩人都觸犯《刑法》傷害罪、《家庭暴力防治法》家暴罪,判處叔姪兩人各自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法官在裁判書指出,林姓叔姪兩人共住透天厝不同樓層,今年2月12日傍晚,兩人為了家中冰箱使用權發生口角,甚至在樓梯間大打出手。侄子有左上臂瘀青、左前臂擦傷、右上臂、右大腿及左眼瘀青;叔叔的右手、右腳、頸部、頭部及背部都有擦挫傷。
事後叔姪兩人對於衝突都非常不滿,事發當天各自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提告傷害。檢警調查時,姪子承認的確有動手,但因為叔叔先動手推人,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叔叔則稱姪子先動手打人,他只有反擊揮了1拳,不知道對方是否偽造傷勢。
法官表示,叔姪兩人在事發當天都到醫院驗傷,可以證明兩人因為衝突,身體不同部位受傷,雖然兩方都主張自己是正當防衛,但從傷勢來看,雙方一定多次出手,才會造成對方身體不同部位的傷勢,因此不管究竟是誰先動手,都無法改變雙方互毆的事實。
法官認為,兩人身為叔姪,即使因為生活空間重疊容易發生摩擦,也應該以迴避或包容態度相處。發生互毆,足以證明兩人法紀觀念淡薄,也欠缺情緒管理及自我管控能力。法官認為叔姪兩人都觸犯《刑法》傷害罪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暴罪,判處兩人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看原文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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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1對林姓叔姪今年2月因細故發生口角,在家中大打出手,事後都自認是「正當防衛」,各自驗傷提告對方傷害。基隆地方法院審理終結,認為林姓叔姪兩人都觸犯《刑法》傷害罪、《家庭暴力防治法》家暴罪,判處叔姪兩人各自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法官在裁判書指出,林姓叔姪兩人共住透天厝不同樓層,今年2月12日傍晚,兩人為了家中冰箱使用權發生口角,甚至在樓梯間大打出手。侄子有左上臂瘀青、左前臂擦傷、右上臂、右大腿及左眼瘀青;叔叔的右手、右腳、頸部、頭部及背部都有擦挫傷。
事後叔姪兩人對於衝突都非常不滿,事發當天各自到醫院驗傷並向警方提告傷害。檢警調查時,姪子承認的確有動手,但因為叔叔先動手推人,認為自己的行為是「正當防衛」,叔叔則稱姪子先動手打人,他只有反擊揮了1拳,不知道對方是否偽造傷勢。
法官表示,叔姪兩人在事發當天都到醫院驗傷,可以證明兩人因為衝突,身體不同部位受傷,雖然兩方都主張自己是正當防衛,但從傷勢來看,雙方一定多次出手,才會造成對方身體不同部位的傷勢,因此不管究竟是誰先動手,都無法改變雙方互毆的事實。
法官認為,兩人身為叔姪,即使因為生活空間重疊容易發生摩擦,也應該以迴避或包容態度相處。發生互毆,足以證明兩人法紀觀念淡薄,也欠缺情緒管理及自我管控能力。法官認為叔姪兩人都觸犯《刑法》傷害罪及《家庭暴力防治法》的家暴罪,判處兩人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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