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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法制處長霸凌 監委糾正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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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前法制處長李嵩茂被指控涉及職場霸凌,今年1月遭改調參事。監委王幼玲及賴鼎銘調查後發現,李嵩茂任職期間有多項言行逾越主管合理權限,對下屬造成長期精神壓力及不友善的職場環境,教育部未能及時察覺、有效介入並妥善處理,確有怠失,為此糾正教育部。

監委調查報告指出,李嵩茂遭多數同仁指證「情緒管理不佳、業務溝通不當」,儘管其教育法制專業獲肯定,但相關言行已導致部屬長期承受高度精神壓力,甚至否定自我價值、戕害身心健康,構成實務上認定的「精神攻擊」及「過度要求」等職場不法侵害態樣,並有濫用權力之虞。教育部調查後,也認定李嵩茂職場霸凌成立。

報告另指出,李嵩茂表面是對同仁行使管理權,實際上卻對部屬表達與職務或業務指導無關的不當情緒;其次,李指導業務過程言行苛刻、言詞羞辱,已逾越合理指導範疇,難被一般人接受,足以使部屬產生強烈挫折感;此外,李在業務溝通過程,不僅責罵與其意見不同者,也未注意交辦部屬的工作量及工時是否過多,造成同仁困擾、痛苦及沉重精神壓力。

監委指出,李嵩茂及教育部法制處人員在監察院調查期間,都曾反映教育部的調查程序涉及不當或不公。經查,教育部辦理本案調查期間,主管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所訂的職場霸凌申訴及調查規範尚未完善,保訓會後來已訂定「各機關公務人員執行職務遭受職場霸凌防治處理原則」,作為後續處理依據。

教育部回應,已積極推動員工協助方案、提供多元措施,並持續關懷受影響同仁身心狀態,提供更適切的協助方案資源;為免此類案件再發生,已辦理職場霸凌防治相關課程及宣導,強化各階層同仁防治知能。此外,凡涉及職場霸凌,均確實依規定審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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