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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百岳要收費了3-2》山岳團體:贊同!但不該被「雙重剝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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爬百岳要收費了3-2》山岳團體:贊同!但不該被「雙重剝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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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吳亮儀/台北專題報導〕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確定要修法成立基金,未來民眾申請進入國家公園生態保護區內可收費,其中影響最大的是去三大高山型國家公園玉山、雪霸、太魯閣爬百岳的山友。山岳團體表達認同使用者付費,但強調,配套措施一定要做好,繳費也不該被「雙重剝皮」。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秘書長羅弘安表示,收費議題已討論多年,非常贊同使用者付費,但相關細節須做好。協會提醒,例如入園費與山屋費重複繳費等「雙重剝皮」問題、外國人與本國人差異,還有基金管理原則與各業務資源如何分配,像步道、山林教育推廣、搜救、硬體設施維護、生態保育調查或補償維護、人力資源。

中華民國山岳協會也提醒,除了基金的使用原則外,更要注意被收費的山友們的感受,各個國家公園在收費後的服務管理是否升級,例如雪季管理、是否新闢可利用宿營地,以及未來農業部林保署轄管的山域是否能比照辦理。

山盟公益協會表示,支持「使用者付費」的方向,但認為收費必須建立在明確、透明且專款專用的前提,國家公園針對入園申請、保育維護或山屋設施收取費用,應清楚公告費率依據、收入用途與回饋機制。

山盟表示,基金應優先使用在遊客進入山林後所產生的管理與環境影響,包括步道與路徑巡查維護、山屋與營地設施改善、廁所與排遺處理、垃圾與廚餘管理、環境監測、山友安全教育及巡護人力支持等。

山盟強調,樂見政府建立國家公園基金,讓相關收入能夠回到國家公園現場,而不是進入一般財政大水庫,但收費正式上路前,政府應先向社會清楚說明收多少、為什麼收、用在哪裡、如何監督,以及是否會依不同區域、路線壓力與設施服務採取差別費率,若缺乏明確說明與公開監督機制,就不宜倉促實施收費。

內政部國家公園署將修訂「國家公園法」,增訂國家公園基金法源、財源及用途,來源包括政府預算、基金孳息收入、國家公園保育費、事業收入、受贈、罰鍰及氣候變遷調適措施收入,未來將用於環境保育、環境教育及遊憩服務、國際合作交流、補助或補償及志工獎勵,預計明年第一季報行政院,之後送立法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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